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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健康保险注意“四个条款” 能保证续保
www.110.com 2010-07-14 17:50

  投保健康保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保险专家提醒,健康保险与有所不同,它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因疾病造成残疾或死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四个条款。

  一是年龄限制条款。健康保险主要有疾病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等三大类,健康保险的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最高投保年龄在60周岁至70周岁之间。

  二是免赔条款。比如住院医疗保险,它属于补偿性保险,根据实际支出补偿,且补偿额度不能超过支出。因此,保险公司一般会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免赔额,即如果医疗费用低于免赔额,则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如果医疗费超出免赔额,保险公司将按一定比例赔付。

  三是观望期条款。观望期是指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根据险种不同,观望期有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四是保证续保条款。“健康保险的‘保证续保’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在前一保险期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由于风险很大,保险公司对健康险的续保条件会作出不同规定,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如果连续3年甚至是5年没有发生疾病赔付,才能保证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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