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向本报反映,山西省太原市公交公司在给持有公交IC卡的消费者充值时,将保险费为一元的人身在未告知的情况下,销售给消费者,且这种保险单表格中“受益人”、“保险期限”、“被保险人签名”等项目是空白,消费者对保险单的有效性表示怀疑。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充值点卖保险多不明示
居住在太原市漪汾街的刘先生每天乘坐公交车上班,为了方便,他购买了太原市公交公司发行的公交IC卡。刘先生对记者说,12月10日上午,他去太原市公交公司设在华宇购物广场的公交卡充值点进行充值,给了服务人员100元后,服务人员让刘先生再交一元,并递给他两张票据,一张是公交卡充值100元的发票,另一张是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公交乘客意外保险的保险单,保险费为一元。刘先生认为,充值点服务人员未征求他的意见就将保险卖给他,这种做法侵犯了他的自由选择权。
记者随后拨打公交公司的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服务人员说,这种保险是公交公司为消费者设立的一种意外保险,对于消费者来说是自愿选择的,充值点应该对此设有明显的提示语。
12月14日-15日,记者对太原市公交公司4个充值点进行了调查。在山姆士超市公交充值点,记者见到一位40多岁的消费者在给公交卡充值,他将100元交给服务人员后,服务人员说:“再给一元。”消费者没多问,给了服务人员一元。随后服务人员给消费者递出两张票据,消费者看后问:“保险?怎么以前没有?”服务人员说:“是公交意外保险,有总比没有好。”消费者看了看,放在口袋里离开了充值点。这位消费者对记者说:“一元钱不值得跟他们争论,下次买时记住不要就行了。”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内,记者看到有数位消费者在这里给公交卡充值,有的消费者在充值前就先对服务人员说不要保险,服务人员就不要求其购买保险。如果不说也不问,服务人员就会向消费者要一元,基本不向消费者解释保险的具体情况。
在记者调查的几个充值点中,只有下元汽车站充值点有明显的提示牌,华宇购物广场充值点贴有提示性的纸张,但已经破损,西矿街商业银行充值点、汾酒大厦充值点和山姆士超市充值点未设立提示语,也未见服务人员向消费者解释保险事宜。
据统计,今年太原市公交公司IC卡发行量突破50万张。如果有一半消费者遭遇捆绑销售保险的话,那么这笔保险费一年将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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