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救济本质上是一种有限救济,它不可能无限度地供应,无条件地开放,否则就会造成公共财政的赤字灾难,造成对其他辛苦工作的纳税人不公平。
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还要履行主动就业、参加公益性劳动等义务,不能只做“伸手要钱”的懒汉。近日,《东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下发,已实施10年的旧低保制度同时废止。(4月27日《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有关低保制度“不养懒汉”的争议多多,很多人反对低保制度“附加任何条件”,认为低保制度是应享权利而不是权力施舍,所以低保户有权拒绝任何劳动义务。我以为,这是一种活在道德真空里的乌托邦想法。
即使在最美好的制度设计中,“人人都有其所养”的前提是“人人奉献”,高度的个体觉悟加上高度的社会发展力,才能造就一个全民基本衣食无忧的和谐社会。既然低保制度属于典型的资源二次分配,属于经济存量的再让渡,属于全体纳税人支出,那么低保户在享受国家保障其生存底线的权利同时,也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事一些公益性劳动。
正如我们现在提倡要容忍一些道德瑕疵,比如见义勇为不硬性规定为每个人必尽义务,就是因为在现实语境下,这种苛求背离了基本的人性基础,也无法通过全民强制加以推广,这是一种人们在现实妥协中的次优选择。
与此同理,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还要履行主动就业、参加公益性劳动等义务,更多是一种善意的督促与提醒,是社会对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贯彻。 比如在美国,失业者是法的被保险人和直接受益人,但并不等于说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失业补偿,比如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够申请。而一个失业者如果要获得或连续收到失业支票,必须愿意、能够工作,并积极地去寻找工作,还须作好书面记录,内容涉及联系日期、方式、被联系人、雇主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经过及结果。失业救济金有资格限制和相应义务作为附加条件,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规律。
公共救济本质上是一种有限救济,它不可能无限度地供应,无条件地开放,否则就会造成公共财政的赤字灾难,造成对其他辛苦工作的纳税人不公平。社会只有相对公平,没有绝对公平,这意味着公平是有门槛和条件的,低保制度“不养懒汉”听起来刺耳,但打个比方,低保制度不是一个社会爱心人给予贫困学生的捐款,而更接近于银行提供的助学贷款,它是要“还”的——政府与社会希望通过低保制度,帮助面临失业、生活困难的一部分群体尽快渡过难关,并且在劳动培训、就业岗位提供上加以倾斜,使得他们能尽可能地获得更多知识、技能,成为一个凭借自我劳动获得收入的人,这也应当是大多数低保人群内心的渴望吧。
- 上一篇:代理人误导致损 保险公司是否该赔
- 下一篇:儿童医保:让每个孩子拥有保障
相关文章
- ·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及历史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之重构
- ·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制度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内控制度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制度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内控制度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
-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制度
- ·执行救济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对策
- ·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必要性
- ·有限合伙制度对合伙企业司法解释的影响
- ·合伙企业法第21条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制度优势
- ·有限合伙企业法制度诞生,设私募已无障碍
- ·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可行性
- ·关于有限合伙制度
- ·浅析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法律救济方式
- ·改革信访制度,创新我国解纷和救济机制——姜
- ·行政指导救济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