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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式变了别忘告知保险公司
www.110.com 2010-07-14 17:51

 其实,王先生和保险公司都想继续保持这份主险保单的效力,王先生往账户里存入了主险保费,保险公司也多次尝试联系王先生。正是由于缺少了及时的沟通,才导致了保单的最终失效。

  王先生两年前在一家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保险及附加意外、健康险种,选择了银行自动转账的便捷缴费方式。其中主险每年缴费1100元,缴费期限20年,附加险年缴保费合计150元,保险期限一年,可每年续保。

  连续投保两年后,今年王先生作出了保留主险、不再投保附加险的决定,但他没有与保险公司联络告知,只是在缴款日前,往专门的扣款账户上打进主险1100元保费。

  保险公司按照1250元的原定保费数额两次扣款都不成功,之后尝试联系王先生,由于王先生的联络方式和地址都发生过变更,数次联络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的整份保单在缴费期60天之后失效。王先生不解地表示:我的主险保费已经准时存入银行账户,是保险公司没有划账,我的主险合同应当继续有效。

  点评

  王先生不愿意继续投保附加险,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应该按照的规定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简单的变更手续;否则保险公司无法在没有获得客户确认的前提下,擅自修改保费扣款的金额。王先生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在发生变更之后,也没有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导致保险公司无法主动和他取得联系。

  其实,王先生和保险公司都想继续保持这份主险保单的效力,王先生往账户里存入了主险保费,保险公司也多次尝试联系王先生。正是由于缺少了及时的沟通,才导致了保单的最终失效。

  客户和保险公司在履行寿险合同的数十年中,都应当经常保持必要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只有这样,双方才能不断增进理解和信任,从而避免各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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