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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医生出错 保险责任应由谁负(2)
www.110.com 2010-07-15 09:34

    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应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承担责任。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其日常生活中不可能没有丝毫的征兆,作为被保险人父亲的李某对自己女儿的身体状况反应必然有所觉察,特别是心脏病这种特殊的疾病,当运动量略大一些就会表现得特别明显,李某确有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之嫌;保险公司也不能为了节约费用而放松核保,体检医院又由保险公司选择,医院出错,保险公司难辞其咎。

  笔者认为,从此案中暴露出来的另一类问题却值得引起注意:一是保险公司为追求业务的快速发展,往往不惜加大成本支出,在承保、核保的过程中,一味地迁就投保人。比如对被保险人投保时的体检费用,许多保险公司都是全部揽下,这样不仅提高了保险成本,还扩大了经营风险,因为保险公司可提供的体检费用毕竟有限,往往只能对被保险人进行简单的CT检查,许多疑难杂症根本就无法查出,这样反而授人于柄。较好的方法应是体检费用共担或由投保人自己承担,这样既能降低保险成本,又能为在体检中的失误分卸责任。二是保险公司选择的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的定点医院,应当是医德医风良好、价格合理的医院。在签订定点体检合同时,要严格地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出现问题后,要依法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特别是因医院的失误而造成的严重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找医院追偿责任。三是法院一般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弱势群体,在保险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总是做出有利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判决。但对于一些明显的有悖于《保险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判决,保险公司应该据理力争,这样,不仅能维护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且能更好地规避保险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树立良好的商业保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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