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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邮政部门代理保险
www.110.com 2010-07-15 09:52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在邮政代理机构试行外出展业方式的请示》(太保[2000]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方案》(保监发[1999]31号)和《关于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1999]68号)的规定,保险兼业代理人不得外出展业。邮政部门代理保险业务的人员外出展业,会造成保险中介市场经营管理的混乱。因此,不同意你公司在邮政部门试行保险代理外出展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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