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法规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责任保险
www.110.com 2010-07-15 09:53

各公司、再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方便各公司开发责任险产品,保监会将部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对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收集整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认真研究和注意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涵义,在对市场全面、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市场对责任保险产品的需求,开拓创新,提供市场需要的责任险产品,促进我国责任险的发展。

  二、各保监局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出台的涉及保险业务方面的法规,及时指导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产品,积极推动相关保险的发展,为地方经济提供保障。同时,应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各保险公司、保监局如收集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类似规定,请及时报保监会财产险部。

  附件:部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关责任保险的规定为推动责任险发展,保监会法规部将部分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涉及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整理,内容如下:

  一、现行法律中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应当备有油类记录簿。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或提供其他财务信用保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①(注:①我国现行的部分法律、法规含有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但并未使用“责任保险”的表述,以下带有*字样的条款都属于这一情况。)

  第四十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正在修订中的《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国家建立船舶强制保险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参加船舶碰撞第三方责任、旅客意外伤害赔偿责任、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等保险的船舶,其所有人必须取得相应的保险文书或者担保证明,并随船携带其副本,接收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船舶强制保险、海上打捞基金的管理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实施)

  二、行政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航,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旅行社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5号发布)*第二十一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

  第五条 农民个人或联户经营运输的机运车船和拖拉机,必须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船舶保险(包括碰撞责任保险);从事货运的,还要积极办理承运货物运输保险;从事客运的,还必须办理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83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作业者应具有有关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执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三、地方法规或者规章中的相关规定

    1.《河北省旅游条例》(2003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条 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并向旅游者出具正式单据。

  2.《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2003年11月19日)

  第五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购买执业责任保险。最低保险额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3.《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向保险机构办理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提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浙江省旅行社管理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并依法履行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各项义务。

  5.《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8月1日修正)

  第八条 (监理保险)本市提倡监理单位参加监理责任保险。

  6.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的决定第十三条 第7款: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

  7.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建工[2003]53号)

  第七条 推行勘察设计单位责任保险制度。

  8.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的通知(2003年3月11日 深建字[2003]9号)。

  第八条 监理合同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五)监理执业责任保险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第十一条 造价咨询合同备案应当填写合同备案表1份并提供下列资料:(四)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责任保险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9.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公告(闽常[2002]48号)

  第三十条 在港内从事油料补给和残油、污油水接收处理的船舶,应当依法办理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

  第三十三条 载运散装油类的船舶应当依法办理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

  10.《赣州市旅游管理暂行规定》(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按《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旅行社开展经营活动,应当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具体按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要求执行。旅行社发布业务广告,按《江西省旅行社发布旅游业务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1.《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2002年8月23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为其监理工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未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不得承接监理业务。

  12.《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2002年7月26日修订)

  第二十八条 提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参加公众责任保险。

  13.《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1997年12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号令发布根据2001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修改)

  第七条 已领有牌证的机动车,须按规定的期限进行检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对机动车进行临时检验。检验时,车辆所有者须交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单据和停车泊位证明。

  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制定。

  1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影剧院、歌舞厅、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及其他公共场所和重要企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15.《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安徽省第八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八条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当鼓励自走式农机和4.5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或农机安全合作互助组织,保障农机事故的善后处理。

  16.《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办法》(1994年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号)

  第十三条 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必须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的规定。必须对其所有或所经营的船舶的安全负责,并遵守下列规定:(七)办理机动船舶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船舶保险(包括碰撞责任保险);从事货运的,还要积极办理承运货物运输保险;从事客运的,还必须办理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17.《云南省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防管理规定》(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娱乐场所的经营使用者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娱乐场所的财产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18.《哈尔滨市流动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哈政发法字[1992]第7号 1992年7月4日)

  用人单位应当向保险机构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流动人员意外伤害和。

  19.《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提倡燃气用户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和参加燃气事故责任保险。

  四、部门规章中的相关规定

    1.《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2号]2002年11月21日)

  第十九条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发射空间物体的第三方责任保险和其他相关保险。

  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实施,教育部令[第12号])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3.《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4日)

  第八十一条 商业银行在条件具备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4.《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

  第三十九条 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5.《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12月26日)

  第五十一条 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旅行社在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6.《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14号]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1998年2月1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

  第三十七条 国际货运代理提单实行责任保险制度,须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业的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

  8.《关于律师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的通知》(司办通字11998]第6号)

  第七项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根据规定提取职业责任风险准备金或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风险准备金的年度提取比例不低于从事招标投标法律业务净收入的 10%。有关购买保险的规定另行制定。

  9.《关于律师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的通知(97)》([司律字77号]司法部律师司、国家科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第九项具有从事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根据规定提取执业责任风险准备金或者购买执业责任保险。执业责任保险准备金的年度提取比例不低于从事产权界定法律业务净收入的10%。有关购买保险的规定另行规定。

  10.《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996年4月16日 交通部交安监发[1996]330号文发布)

  第二十七条 参加过驳作业船舶必须持有有效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物保证证书》,或其他相应证书,被用做海上储库的船舶还应购买船东责任保障与赔偿责任险。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规定》(1995年9月12日交通部 交公路发[1995]860号文发布)

  第十条 从事出入境汽车运输的中国车辆,必须达到JT/T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中的一级技术标准。

  从事出入境汽车运输的车辆须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和配有出入境汽车运输统一标志,客运车辆还应携带出入境汽车旅客运输行车路单,货运车辆应携带国际汽车货物运单。经审批合格的运输车辆,承运者应提前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1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公通字[1993]105号)

  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单位,公安机关可以积极动员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但不得强制单位和个人参加保险,或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其他的财产保险,按有关保险规定办理。

  13.审计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审计事务所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审指发[1993]81号)

  第二条 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必须根据规定向有关机构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事业发展基金不少于50万元、风险准备基金不少于10万元,并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之年起,每年从业务收入中计提4%以上的风险准备金。

  14.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1993年1月12日)

  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根据规定提取职业责任风险准备金或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风险准备金的年度提取比例不低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净收入的10%。有关购买保险的规定另行制定。

  15.《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1989年5月1日公安部令第4号发布施行)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辆,必须向入境地或始发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专用号牌和机动车临时行驶证。申领时须遵守下列规定:(三)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16.《城市轻便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管理的暂行规定》(1981年7月31日公安部发布)

  第四条 申请行驶轻便摩托车,须凭轻便摩托车合格证、购买证明、第三者责任保险证明和单位证明,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经检验合格后,发给轻便摩托车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每车两面,悬挂在车身前后。行驶证必须随身携带。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82号 2004年1月1日)

  第三十七条 国际货运代理提单实行责任保险制度,须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业的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

  五、其他规范性文件

    1.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工程建设监理自律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03]第71号)

  第八条 积极鼓励、支持有实力的监理企业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或试行项目管理承包)和与其实力相适应的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工程招标代理、设备监理以及其他工程技术管理服务,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式,提倡参加有关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

  2.《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体汽联字[2001]122号 2001年10月12日)

  第十八条 为了妥善处理好意外事故,所有赛事或活动组织者、承办者必须办理充足的社会公众责任保险和工作人员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参赛人员必须事先做好自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参加比赛或活动的车辆必须符合国际汽联和中国汽联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技术规定,同时也必须事先办理车辆的有关保险。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02号)

  第七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六)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