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法规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关于中国平
www.110.com 2010-07-15 09:54

中国平安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龙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辽分发[2006]12号)收悉。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龙港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陈广彬。

  四、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9号。

  五、你分公司收文后,须持批复文件到我局办理领取该营销服务部《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手续。

  六、该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业务。

  此复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