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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关于河北汇
www.110.com 2010-07-15 09:54

河北汇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公司筹备组有关河北汇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中资保险中介机构设立审批流程的通知》(保监发「2004」100号),经审核及现场验收,批复如下:

  一、批准河北汇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河北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邯郸市南育德路物业一层6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李光霞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刘翔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请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河北保监局领取《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

  此复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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