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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关于《云南
www.110.com 2010-07-15 09:54

中国保监会:

  根据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专项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06)17号)要求,我局拟定了《云南省2006年财产保险现场检查方案》(附后),请审阅。

  二00六年四月五日

云南省2006年财产保险现场检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治理和整顿市场非理性价格竞争,规范经营秩序,促进财产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决定对云南省车险和大型商业保险项目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标

  规范市场秩序,规范价格竞争,实现产险效益明显好转。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期间

  本次检查重点确定为人保、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昆明地区分支机构 .

  检查期间重点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必要时可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

  三、检查内容

  通过检查,摸清实际情况,分析实际构成,掌握违规资金的用途,据以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经营的合规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一) 条款费率以及对总公司承保和再保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车险是否有违规打折(即违规给予费率优惠)和未按规定办理分保的情况。

  (二)手续费支付情况。重点检查手续费列支渠道、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是否合规,账务是否真实。

  (三)批单退费情况。重点检查批单退费是否合规,违规批单退费的金额、用途及具体去向。

  (四)应收保费情况。重点检查应收保费是否真实、完整,账龄是否合理。

  (五)赔款支付情况。重点检查扩大保险责任和制作假赔案的赔款金额、用途及具体去向。

  (六)暗中或账外给予高额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对发现大额暗中或账外给予高额回扣的商业贿赂线索进行检查。

  (七)其他违规现象,如随意扩大保险责任,违规赠送保险等。

  四、检查方法

  (一)对保险单证、其他各类收据真实性进行检查

  1、保险公司是否遵守关于保险单证管理的规定,制定严格的保险单证的保管、领用、报废和核销管理制度;

  2、重要空白保单和有价单证是否有规范的领、购、存、销制度,单证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3、业务单证与财务单证是否配套,业务管理部门、财务、营销部门的单证使用是否明确区分;

  4、是否按规定使用中国保监会监制的车险单证,对监制单证的存放管理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建立了监制单证领用登记簿,项目是否齐全,登记是否规范;

  5、是否存在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制作阴阳单、阴阳收据等现象,撕单、埋单和坐扣保费的现象;

  6、是否违规使用单证。用一些告知卡、保险须知等一些特殊的保险单证代替保险单,不进行全额入帐,存在体外循环的现象;

  7、是否使用税务局统一监制保费发票及收据。

  (二)对保险公司的各类会计报表、帐本进行检查

  1、重点检查会计报表采集的数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保持完整、准确的会计记录;

  2、是否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报,是否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能否如实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同一统计指标在不同报表中的数字反映是否一致, 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是否具有相应的勾稽核对机制,数据是否一致。

  (三)对保险金额较大的业务进行重点检查

  1、大型商业保险承保、理赔是否严格执行授权、授信制度;

  2、招投标业务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执行批准、报备的保险条款、费率。

  (四)重点关注以下会计科目

  1、应收保费。核实应收保费增减变动是否与真实保险业务内容相对应,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损益,会计记录与报表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2、预付赔款。预付赔款是否真实存在,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期末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3、应付手续费。检查应付手续费的发生和核销记录是否完整,计提手续费的依据是否真实合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4、预收保费。检查预收保费的发生和核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期末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是否存在异常冲减预收保费,不确认为保费收入,以截留保费资金的情况。

  5、保费收入。保费收入的记录和计算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具有真实、合规的保险交易内容,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记录保费收入,是否存在保费不入账、截留保费体外循环、账外经营问题;是否存在通过非正常的批单退费违规支付手续费、支付回扣或提取费用等情况,必要时到有关银行核对转帐支票显示的退保领取人是否真实;是否利用车险费率因子随意调整、使用风险系数,擅自改变条款和费率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

  6、赔款支出。检查赔款支出记录和计算是否准确、完整,赔款支出性质、支付对象是否正确、合规,披露是否恰当;检查大额的赔款支出和理赔频繁的险种赔案,是否存在客户与保险公司人员串通,扩大损失程度,加大理赔数额,或制作假赔案冲减应收保费、支付高额手续费和获取不法收入的现象,必要时到银行核对转账支票显示的赔款领取人是否真实。

  7、手续费支出。检查支出记录是否完整,计算是否正确,内容、性质是否合规,披露是否恰当,手续费支出计提依据是否真实合规,所依据的代理保费是否真实。

  五、时间安排

  整个检查分为准备、检查实施和总结处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3月27日至4月9日,主要工作是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和试用稽核软件对被检查机构业务数据进行初步分析等。

  (二)检查实施阶段。4月10日至5月30日,对人保昆明分公司进场实施检查;6月1日至6月20日,对大地昆明地区分支机构进场实施检查。6月21日至6月30日对人保、大地昆明分公司现场检查情况与稽核软件业务数据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查对验证。

  (三)总结处理阶段。7至8月主要工作包括汇总分析检查情况,拟定初步检查处理意见,9至10月组织实施监管措施,撰写现场检查报告,11月整理归档检查资料等。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中国人保、中国大地专项检查组,组长由副局长李翰辉担任,副组长由财产保险监管处副处长赵睿担任,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他检查人员分工如下:

  赵睿(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拟定现场检查进场会谈提纲和退场会谈材料。

  唐跃萍(主查人):负责财产保险专项检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制定现场检查通知书,复核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现场检查事实等各项文书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负责对参与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检查所需相关文件、业务资料、应收保费、其他违规现象等;收集整理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和历次检查资料,撰写现场检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检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彭博:试运行产险稽核软件对被检查单位业务数据进行分析,负责条款费率以及对总公司承保和再保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和批单退费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商业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对所检查内容负责,写出负责检查内容的分项报告,完成产险稽核软件试运行情况报告。

  汪霞:负责收集准备检查所需的政策法规,负责手续费支付、赔款支付情况和涉及中介机构检查,对所检查内容负责,写出负责检查内容的分项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现场检查工作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手段。检查组要明确各自责任,检查组长每周召开现场检查分析会,协调有关重要事项;副组长要加强现场组织落实工作,确保检查质量;主查人要认真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工作。各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要根据分工,严格遵守检查程序,履行检查职责,做到取证材料齐全、法律依据充分,查处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抓准重点,查深查透。根据各公司经营情况和日常监管中所发现的线索,确定重点检查要点和环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对市场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影响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查深查透,保质保量完成检查工作。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查工作要立足于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建立长期稳健运行的制度和环境为基础,找出违规问题的症结,结合长远发展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促使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保险市场良性发展。

  (四)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各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现场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关规程,严格遵守保监会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和现场检查廉政公示制度,按照有关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切实做到依法、合规监管。

  七、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保险公司财务制度》

  4、《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5、《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6、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

  7、保监会相关文件

  七、调阅的主要常规资料清单

  1、检查期间的会计报表及有关报表说明

  2、检查期间的总帐、明细帐 日记帐等帐册

  3、会计凭证原始单证及有关说明性附表

  4、执行的会计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

  5、内部机构设置表、重要内部控制流程图及权限划分

  6、发票、重要单证及重要资产管理制度

  7、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8、近期有关部门(税务 审计 上级公司)的审计(检查)报告

  9、业务协议、承保、保全、理赔、退保、保单转移、撤单业务档案

  10、部门会议记录、公司会议记录、办公会议记录、经理会议记录、业务会议记录

  11、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12、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记录和所收集的材料,业务咨询部门和投诉受理部门的记录本和所掌握的材料

  备注:专项检查时参照《现场检查工作规程》和《非寿险监管指导手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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