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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保监局关于印发《
www.110.com 2010-07-15 09:55

驻粤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提高保险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保险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保险业创新发展指引》(见附件)。现将该指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该指引要求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东保险业创新发展指引

  为提高保险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保险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实际情况,现就推进广东省保险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则

  广东保险业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广东保险业的要求,加快建设广东保险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企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发展体系,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转变保险增长方式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二、强化保险创新意识

  (一)解决广东保险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依靠创新发展,找出路,找办法。

  (二)提高广东保险业的竞争能力,进一步发挥现代保险功能,必须依靠创新发展,不断突破传统思维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束缚。

  (三)广东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业务增长较快,效益稳步提高,必须依靠创新发展,去支撑,去引领。

  三、明确指导方针

  (一)加强自主创新,把自主创新作为广东保险业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

  (二)实施重点跨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自身发展和市场需求两个方面考虑,围绕加快发展、服务社会的目标,选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

  (三)实现支撑发展,从广东保险业的现实发展的紧迫需求出发,破解重大发展难题,支撑广东保险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和提高质量效益。

  (四)加强引领未来,着眼长远,利用创新技术,创造新的保险市场需求,引领广东未来保险事业发展。

  四、创新发展领域

  (一)管理体制创新

  1、进一步深化保险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保险公司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股份制公司内控管理,建立科学决策管理体系,增强保险业防范风险等核心能力。

  2、加快推进经营机制创新,拓宽经营管理思路,探索激励与约束相制衡的经营机制,确立以速度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目标,牢固树立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3、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改革各项薪酬激励制度,提高广大保险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4、探索保险经营的有效方式,强化对下属分支机构的管理,探索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模式。

  5、探索个人代理人管理机制创新,在培训、晋升、佣金支付、长期服务奖金、社会保障等方面大胆创新,提高个人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提升个人代理人的的归属感和留存率。

  (二)保险产品创新

  1、广东保险业要从战略的高度,逐步形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创新体系,围绕广东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围绕广东城乡居民的消费文化、消费习惯和消费热点,以、、责任保险和农村保险四个领域为重点,大力进行有广东特色的产品创新。

  2、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积极创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保险产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涉农产品。大力发展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风险保障型产品,研究开发保障适度、交费低廉、投保简便的农村简易人身保险。

  3、提高借鉴创新能力,根据广东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省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等阶段性特征,结合外部经验,重点加强服务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产品创新;积极推进火灾责任险、煤矿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建设工程质量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和环保责任险等产品创新。

  4、提高吸收再创新能力,消化吸收外部技术经验,进行有广东特色的创新,如尝试进行外币财产险和人身保险保单试点。

  5、对于有一定市场风险,但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非常关注、迫切需要的险种,如医疗门诊费用、车贷险、房贷险,要大胆创新,积极试点,探索有效降低风险的途径。

  (三)销售方式创新

  1、大力推进销售方式创新,突破传统销售模式约束,降低销售成本,提高保险服务覆盖面。

  2、注重培养新型销售队伍,针对不同层次的保险消费市场培养复合型保险销售队伍,着重培养“顾问型”、“精英型”、“专业型”的高素质寿险人才,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寿险服务。

  3、创新新型销售渠道,积极探索营销体制改革,推进网络电子商务、电话、邮政、职场、产寿险交叉销售等销售创新试点。

  4、在巩固和完善现有银行、邮政等各类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渠道的同时,积极进行证券、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创新试点,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5、采取多样化的销售服务方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宣传保险知识,提供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的保险产品。

  6、扩大保险客户资源,加强与电力、燃气、自来水、电信、移动等拥有巨大客户群企业合作,建立客户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保险的渗透率。

  (四)保险服务创新

  1、创新服务理念,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意识,为客户提供零距离的保险服务,用服务赢得顾客。

  2、创新服务内容,围绕保险咨询、保险方案设计、承保、风险防范、出险后查勘、理赔等服务环节,为客户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3、创新服务手段,要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扩大为客户提供保险责任以外的附加服务,如免费体检、风险咨询、风险管理、防灾防损等。

  4、创新服务体制,业务运作应围绕如何为客户提供服务,尤其是围绕服务流程来进行,并对人员分工、岗位、部门设置等进行重新组合,使组织为服务流程而定。

  5、创新服务方式,开拓客户服务营销,引进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数字化的客户档案、客户服务知识库、关怀服务记录,了解客户真实需求,向客户提供针对性强、个性化的产品。如根据顾客的年龄和婚姻状况向其推荐保险的种类等。根据客户不同时期的需求,设计不同的产品,提供更简便、优惠的服务,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利用积累的客户信息和服务信息,如提供电子邮件、自动传真、语音电话、短消息服务等现代通讯手段,为客户提供缴费通知、新险种推介、节日和纪念日问候等自动服务项目。

  利用网络技术,基于各保险机构的网站实现保单基本资料在线查询,实现保单基本资料在线变更,逐步拓宽在线服务范围。

  五、建立创新研究机制

  (一)各驻粤保险公司及省级分公司(以下简称“各保险公司”)要建立创新工作小组,组长由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并且至少有一人专职承担创新开发工作。各地级市分公司要明确专人负责所在辖区的创新需求信息搜集工作。

  (二)创新工作小组要集中一些具有政治头脑、宏观意识强、熟悉国家产业政策、通晓国际、国内保险市场状况的英才对公司的体制、机构布局、发展方向及经营管理中可能或已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预测,准确地把握市场动态,掌握主动权。

  (三)各保险公司要加大对创新项目的资源投入,组织专业人才或与科研部门、高校联合进行研究开发。研究成果出台后,要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基层员工、客户群众的意见,精心制定实施方案。

  (四)各保险公司对创新成果要大胆尝试,不怕失败。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的实践,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认真开展,可以选择部分地区、部分机构开展创新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全面铺开。

  广东保监局对创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社会迫切需求的、技术难度大的重点领域,将整合行业资源,形成创新合力。

  六、提供政策支持和保护机制

  (一)广东保监局积极为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对于各保险公司自主创新的成果,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的规定,广东保监局将鼓励其大胆开展。

  (二)对于保险机构自主开发的产品创新,广东保监局将积极向其总公司及中国保监会争取政策,加快审批或报备程序;对服务“三农”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创新产品,广东保监局进行研究后,允许在广东进行试点销售。

  (三)为保护保险产品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创新利益,各保险公司自主开发的创新产品,除涉及社会重大问题的产品外,将享有一年的保护期,其他保险机构在产品保护期内不得复制和模仿。

  七、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一)广东保监局将创新能力作为评价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创新能力强的保险机构,广东保监局在机构、业务发展上给予扶持。

  (二)广东保险行业协会要建立创新奖励基金,制订奖励办法,要对产品创新作出重大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各保险机构要制订创新激励办法,调动基层机构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基层公司贴近市场、熟悉业务、了解群众需求的优势,提高创新效果。

  八、建立创新交流机制

  (一)各保险机构在年初要将本机构创新试点方案报告广东保监局,创新试点方案要合理、可行、有实效,广东保监局向各保险机构通报创新项目。

  (二)广东保监局对创新试点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推动,适时给予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

  (三)广东保监局在年末召开保险创新工作交流会议,通报各保险机构创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九、培养创新型人才

  (一)自主创新,人才为本。人才是最宝贵、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要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体制环境。

  (二)改革完善用人制度,大力培养青年创新人才。打破论资排辈的陈规陋习,鼓励年轻人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敢于超越,让更多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三)建立竞争性的职位升迁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力度。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为各类人才特别是年轻优秀人才的成长、选拔和任用创造良好条件。

  (四)保护保险机构培养人才的积极性,保险行业协会要制定人才流动规范。建立人才流失补偿金制度,对因人才挖角而导致的客户大量流失、员工集体流失、技术方案流失等现象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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