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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关于同意中
www.110.com 2010-07-15 09:55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所辖7个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冀发[2006]163号)及补正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支公司营业地址由“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东街1号”迁至“张家口市宣化区花巷一中底商楼”;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来支公司营业地址由“河北省怀来县沙城镇龙潭路”迁至“怀来县沙城镇燕京路”;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全支公司营业地址由“河北省万全县孔家庄镇民主街12号”迁至“万全县孔家庄镇全兴路金圳大楼”;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安支公司营业地址由“河北省怀安县柴沟堡镇胜利街文银巷2号”迁至“怀安县柴沟堡镇工业街”;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城支公司营业地址由“赤城县原工行二楼”迁至“赤城县赤城镇东龙村”;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沽源支公司营业地址由“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陵园路”迁至“沽源县平定堡镇新城街”;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尚义支公司营业地址由“河北省尚义县南壕堑信用社”迁至“尚义县祥福苑小区”。

  二、迁址后,上述机构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上述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到河北保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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