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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保监局关于印发《
www.110.com 2010-07-15 09:55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国信保南昌营业管理部,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现将《江西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本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发展保险,和谐社会”的目标,实现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做出更大贡献。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江西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为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保险业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建立创新型行业,策应江西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从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目标,促进江西省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做出更大贡献,现制订《江西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一、江西省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一)“十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的成就

  1、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十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极具活力的朝阳产业之一。2005年保费收入89.79亿元,其中,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8.09亿元,寿险公司保费收入71.61亿元,政策性业务收入898.72万元,5年来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6.1%.保险公司总资产由2000年底的40.66亿元增长至2005年底的202.77亿元,年均增长37.9%.截至2005年底,江西省保险密度达到208.00元,保险深度达到2.2%,保险业的发展走上了快车道。

  2、保险机构蓬勃发展。2000年底全省只有4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253家分支机构,绝大部分市县的产、寿险市场由独家经营。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商业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13家,中心支公司90家,支公司214家,营业部6家,营销服务部1151家;另有政策性保险公司营业管理部1家。专业中介机构从无到有,截至2005年底新增设保险专业中介公司33家,中介分支机构15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38家,保险公估机构2家,保险经纪机构8家。兼业代理异军突起,截至2005年底,全省兼业代理机构2000家,代理保费收入达到15.38亿元。保险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2005年为4.63万人,比“九五”末期翻了一番多。产业组织结构有所优化,初步形成了多家并存、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市场体系。

  3、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十五”期间,保险业全部实行了分业经营,推动了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蓬勃发展,在此基础上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改制上市取得进展。国有保险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与中国平安先后在海外成功上市,三家公司在赣的各级分支机构积极开展资产清理,加快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整,完善治理结构,圆满完成总公司部署的各项任务。二是内部管理改革取得进展。各家保险公司强化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吸收新技术,再造业务流程,提高承保、理赔、客户服务能力。内部管理走向规范化、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三是市场化改革取得进展。稳步推进车险、意外险、人身险等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市场化改革;产险公司进入了意外险和健康险市场。

  4、创新领域不断拓展。一是保险产品创新,“十五”期间累计向市场投放保险产品730个;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产品功能不断增加。产品结构有所优化,责任险、养老险、健康险得到发展,产品日趋差异化、个性化,寿险公司中非传统险占比已达65%.二是服务手段创新,重组服务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含量,改进服务效率,积极推动以产品销售为中心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转变,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三是企业文化创新。各保险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核心价值观,开展劳动竞赛,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强化诚信教育,以文化建设促进持续发展。

  5、政府监管逐步完善。“十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设立专业监管机构,实现了专业化监管。2001年1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昌特派员办事处成立,2004年2月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简称“江西保监局”)。自成立以来,江西保监局确立了“有效监管,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不断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审批制等一系列举措,提供优质监管服务。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全面启动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培育诚信文化,提高行业形象。积极参与公共安全、道路交通、金融环境、区域规划等地方政策制定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保险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6、行业自律初步形成。2001年6月,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协会成立后,团结会员公司,服务会员公司,实现行业共同利益。规范行业经营,主持订立车险、银邮代理、承运人责任险等项自律公约,组织签订航意险、建工险大项目等共保协议。通过举办公共宣传、文艺演出、汇展、签名等活动扩大保险宣传,弘扬诚信文化。开展行业内信息交流,拟定保险行业代理人诚信管理等文件。初步形成了政府监管、公司内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保险监管体系。

  7、社会效益日益增强。一是经济补偿功能不断增强。2001-2005年年均提供风险保障10525.48亿元,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73.10亿元。二是支持经济发展功能增强。长期为各行各业提供防灾防损服务,大力拓展住房、汽车相关保险,策应地方经济的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累计上缴税金6.34亿元。三是有效行使了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发展具有社会效益的医疗险、养老险、责任险等险种,并在“非典”期间为全省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四是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新增2.6万个就业岗位,支持了地方政府改革政策的实施。关心公益事业,累计向社会捐款370万元。

  (二)发展中的不足与制约因素

  江西保险业在“十五”期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突出,业内改革及完善市场机制的任务仍然艰巨。一是业务规模偏小,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2% 和56%.二是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保险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保险产品有效供给不足,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多元化的保险需求。三是市场发展不均衡,非寿险发展相对滞后,产险公司保费占总保费的19.9%;市场集中度过高,各地区保险市场发展不均衡。四是内控机制尚不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尚存较大差距。五是市场行为仍不规范,消费误导、违规竞争、同业诋毁、借助行政力量不当干预保险等行为仍未完全杜绝。六是保险人才储备不足,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七是公众保险意识不强,保险的社会公信度较低。

  二、“十一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的发展环境

  2006-2010年是江西省实施在中部地区崛起、加快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平安江西的关键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江西省保险业将继续处于比较有利的发展环境,面临有利的发展机遇,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

  (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为保险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5年,全省生产总值完成4056.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6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66元。城乡居民年末储蓄存款余额为2752.89亿元。预计“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左右,2010年达到8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000美元左右。二是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高,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稳步上升。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城乡发展融合度持续提高。四是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居民用于保障、教育、发展等方面的支出进一步增加。五是市场开放带来市场需求,更多的海外、省外资金将投向江西省。资金的流入、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对保险的需求不断提高。六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为保险业提供管理、销售、服务的新手段。

  (二)和谐平安社会的构建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一是经济和社会的和谐、科学发展将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县域经济、非公有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保险业向市场薄弱环节拓展;可持续发展要求保险业提供更多、更稳定、更优质的风险转移手段,保障企业的稳健经营;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既能促进保险信用体系的建设,又能减少外部信用风险对保险业发展的制约。二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为保险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基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以及基本和补充医疗保险相互促进的医疗保障体系,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比重进一步增强。三是人口结构的变化带来保险需求的增加。2010年江西省城市化率预计达到45%,家庭结构小型化,消费需求多元化,公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改善,法律意识和保险意识增强,保险在家庭和公民中渗透力将日益增强。

  (三)体制改革的深入与市场体系的建设为保险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法律环境将进一步优化。随着新《》、《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法制环境不断改善。二是金融综合经营将进一步深入。随着改革的深入与市场的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业综合经营的趋势将进一步显现,这将对保险业在理念、产品、销售、服务、技术等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保险业的发展带来商机。三是监管手段将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将围绕“有效监管、服务发展”的主题,采用行业规划、政策引导、市场监管、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等手段,调控保险市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江西保险业的全面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做出贡献。

  (四)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带来了机遇与挑战

  一是出现法人保险公司。随着经济资源不断流入保险业,我省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二是主体增加。中、外资保险公司将在江西省设立分支机构,中介市场向纵深方向发展,市场潜力进一步挖掘。三是竞争加剧。金融企业的综合经营,市场主体的增加,市场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国内外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现有保险机构将面对更大的挑战和冲击。四是人才引进。各家公司不断引进海外人才、省外人才,带动了保险从业人员素质的持续提高。五是技术进步。在对外开放和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国外的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服务技术、营销手段将得到推广和使用,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将有很大提高。六是观念更新。在人才和技术的带动下,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革命,经营成本下降,经营效率提高。

  三、“十一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诚信建设为基础,以有效监管和防范风险为保障,围绕又快又好做大做强保险业的战略目标,努力解决好速度、效益、诚信和规范问题,积极寻求与政府政策及地方经济的结合点,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的渗透力与贡献度,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保险、和谐社会的原则。以支持江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出发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实现保险业与地方经济的良性互动,策应江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在中部崛起的战略,共同构建和谐平安江西。

  2、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创新的原则。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保险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大胆借鉴国内外保险业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加快自身发展。以创新为动力,转变经营观念,推进保险业在经营体制、管理方法、产品设计、客户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提高保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保险业自身的发展。积极探索保险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提高监管效率。

  3、坚持诚信规范、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依靠教育手段和制度约束,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树立诚信经营的行业形象。以企业内控和行业自律为基础,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4、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原则。在发展中切实把被保险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人才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培养和用好人才,提升江西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统筹规划保险业的发展,兼顾保险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推动城乡保险市场协调发展,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做到速度和结构、质量与效益的统一,实现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10年我省保险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7.1%,其中产险公司年均增长16.4%,寿险公司年均增长17.2%.2010年实现保费收入208亿元,其中产险公司实现40亿元,寿险公司实现168亿元。保险深度达到3.0%,保险密度达到465元/人。

  ——保险功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社会效益显著增强。2010年向社会提供15000亿元的风险保障,上交税金3亿元左右。保险业在防灾防损、灾后重建、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险给付在社会保障支出中的比例明显提升,保险业的资金融通能力显著增强。

  ——市场体系高效完善。组织形式多样化,2010年保险公司数量增加到20家左右,其中法人保险公司1家,外资保险公司2家;资产总额360亿元左右。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达到50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左右,人均产能增长2倍。企业文化和诚信建设取得成效,各市场主体注重效益和信誉,互利合作,理性竞争。

  ——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增强。保险公司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风险抵御能力增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管理人员进一步知识化、专业化。产品和服务不断优化,农业险、责任险、健康险、企业年金和投资理财型产品得到长足发展,个性化、差异化、效益型险种的市场比例稳步提高。信息化步伐加快,开办在线处理的承保、合同变更、理赔等业务,建立全省保险信息共享数据库。

  ——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地方监管法规,改进监管手段,实现保险监管的制度化、程序化和透明化,较好落实偿付能力监管,基本形成风险防范、预警和化解机制。行业协会实现专业化、职业化,能较好地为各公司提供保险信息、技术咨询、干部培训、自律协调以及维护权益等方面服务。公众保险意识增强,社会监督能力提高。

  四、“十一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发展的途径与措施

  “十一五”期间,江西保险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要实现各项战略目标,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保险、和谐社会”和“有效监管、服务发展”两大任务,突出“发展、创新、诚信、和谐”四大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手段,积极参与和谐平安江西的构建。

  (一)以观念创新探索新型发展道路

  1、保险企业要融入全局,勇于创新。保险企业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建和谐社会,做到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密切联系江西的省情、市情和县情,在理解政策、熟知市场的基础上,找准业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满足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2、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积极扶持、主动接纳保险业。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解放思想,加强协调,积极扶持保险业,主动接纳保险业,为保险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辅助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以产品创新提高市场供给能力

  1、发展商业性养老保险业务,提高社会养老保障的市场化水平。积极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企业年金业务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专长和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设计、销售发放、账户投资管理等各个环节。探索保险机构参与社保基金管理、社会保障金发放的多种途径。开展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

  2、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积极参与社会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开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产品的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使之逐步成为人身保险业支柱性业务。建立与医疗服务机构更深层次的合作,丰富健康保险的服务内容。

  3、加快发展责任保险,维护社会生产安全。积极开发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责任保险产品,大力推动重点责任险种的发展。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加强责任保险的试点和推广,向社会提供生产安全、公共安全保障。

  4、积极探索“三农”保险,统筹发展城乡保险市场。提高对“三农”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保险机构对开展“三农”保险的大局意识和历史责任感,将开办“三农”保险列入保险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体系。增强产品的透明度和条款的通俗性。建立农村保险长效宣传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险意识。积极争取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或代办政府委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农民家庭财产巨灾保险机制。完善大宗农产品生产和农产品出口政策性保险制度。加快农村人身险市场开拓,大力开发广覆盖、低费率的农村养老、医疗保险产品,积极参与农村新型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5、鼓励出口信用保险的创新,支持我省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积极配合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创新与组合,加大对我省重点产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支持,对农业、机电、高科技、船舶、汽车、飞机等产品的出口给予更大的政策性倾斜,策应我省“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拉动全省出口贸易的增长。

  (三)以组织创新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1、创新组织形式,设立法人保险公司。多渠道、全方位引进资金,设立法人保险公司。并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积极开展保险组织形式的创新,探索发展专业保险公司,规范专属自保公司,扶持合作保险组织,研究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2、优化市场环境,积极引进市场主体。加快开放步伐,优化市场环境,大力宣传江西、推介江西,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各类保险公司进驻江西,形成公平、高效、共赢的市场竞争格局,推动行业整体规模的扩张和质量的提高。

  3、延伸分支机构,完善市场竞争格局。本着发展有需要、经营有效益、管控跟得上的原则,延伸市、县级分支机构,合理布设经营服务网点,缩小区域差距,完善市场竞争格局,实现全省范围内保险业的协调发展。

  (四)以销售创新扩大保险覆盖领域

  1、培育专业中介,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高度开放的保险中介体系,健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采用股份制、合作制、合伙制等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实现资本来源的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加强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与管理,稳步推进中介服务价格市场化,促进专业中介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和职业化建设。

  2、整合市场资源,深化兼业代理渠道。发展与银行、邮政、航空、铁路等机构的深层次合作,加强兼业代理机构人员培训,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提高合作过程中的信息、技术含量,提升兼业代理服务质量。

  3、做精营销业务,壮大营销人员队伍。按照职业化、专业化方向,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营销员队伍素质。逐步采用电子化考试手段,逐年提高营销员持证上岗率,2010年实现全员挂牌持证上岗。建立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促进行业规范。

  4、拓展保险地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不断扩大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科学务实,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通过综合运用专业代理、兼业代理、个人代理等多种渠道,积极开拓保险市场。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市县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服务网络,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居民保障水平,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5、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合理配置保险资源,通过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以客户关系管理为中心的业务管理和客户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积极提供防灾防损、定期体检、急难救助、投资理财、健康咨询等延伸服务,使服务项目和内容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提高保险服务附加值,不断延伸保险的产业链和价值链。

  (五)以管理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完善内控,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法人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目标,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各级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内部审计与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提升企业的制度执行力,切实提高公司内部管控能力。降低经营成本,优化业务质量;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2、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建设好以监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保险营销人才为主体的四支人才队伍。多渠道引进人才,从境外、省外和业外吸收优秀的管理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形成多元化的人才结构。多层次培养人才,加强保险业与高校的合作,推动保险教育的发展;采取学历教育、在职教育、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建立分层次的各类人才储备库。多思路使用人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和人才选拔制度,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多渠道交流人才,鼓励人才有序流动,形成全省保险人才市场特别是经理人市场,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3、科技领先,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保险网站,开展宣传,提供查询,开发网上承保、回访、理赔等功能,推进保险电子商务,开办网上保险超市,树立网上品牌。保险监管部门建立保险监管网站,发布保险监管信息、江西省保险动态,并利用网络接受群众信访投诉。

  (六)以文化创新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1、实施企业文化战略,树立保险品牌。全面科学地导入CI战略,树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经营理念,弘扬企业优秀文化,不断丰富保险文化内涵,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树立积极向上、诚信经营的行业文化,建设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使保险文化成为和谐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2、弘扬诚信经营文化,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保险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主体信用建设为重点,以被保险人信用建设为依托,以严厉查处失信行为为保证,加快推进“保险主体信用、被保险人信用、保险监管信用”三位一体的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理性竞争,和谐保险,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行业风尚。

  3、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繁荣保险理论研究。加强监管部门、大专院校、行业组织、专家学者与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交流与协作,营造良好的思想交流、学术讨论氛围,紧紧围绕现代保险功能、现代保险发展、现代保险监管三大课题,密切联系江西保险市场的客观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理论探讨,不断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4、扩大保险宣传,提升公众保险意识。行业内实行分工与合作,形成保险宣传合力,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渠道加强保险宣传,扩大保险影响,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社会风险保障意识,使保险宣传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大局。建立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机制,规范信息披露与保险宣传。

  (七)以监管创新改善市场发展环境

  1、健全地方保险相关法规,完善地方保险规章体系。强化依法监管,建立健全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制订和完善保险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形成完整统一的监管法规体系,实现保险监管的制度化和程序化。积极参与和保险业相关的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地方法规建设,推动与保险相关的地方法规的完善。

  2、规范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继续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和完善现场检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非现场检查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健全风险监控手段,逐步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和保险业风险预警系统,建立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对偿付能力不足和监管指标超标的保险公司及时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4、改进行政审批,提高监管透明度。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完善审批报备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监管部门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保险新闻发布和公告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规范和完善监管部门的各项工作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对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

  5、加强各方沟通,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与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政策沟通与行业协调,力争社会各界对保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财税、金融等政策。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的发展。

  6、密切监管合作,共同打造金融安全区。加强与银行业、证券监管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合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探索金融综合经营条件下的金融监管协作,促进保险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协调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将我省建为金融安全区。

  7、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推进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专业化和职业化进程,健全内设机构,建立产、寿险专家工作委员会,探索建立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为保险合同当事方提供简便、快捷的调解服务,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成本。支持与规范发展保险信用评级、保险资讯服务和保险行业研究机构,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和特约咨询顾问制度。

  五、江西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机制

  (一)加强组织引导,促进科学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条件下,编制和实施行业规划,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同时又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的作用。本规划遵循上述原则,由江西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编制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的相关精神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保险经营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编制本规划,旨在引领江西保险业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在“十一五”期间,江西保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对宏观政策和市场运行趋势与特点的研究,不断提高引领保险业发展的能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引导和组织全省保险业认真实施本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做好本规划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实施中的衔接,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宏观形势的要求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适时对本规划进行滚动性调整,以保证本规划的切实可行。

  (二)细化企业目标,确保规划实现

  本规划列述的“十一五”期间江西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及发展途径与措施,对全省保险业都具有重要的指引和导向作用。但作为行业规划,它不涉及各保险从业机构的具体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全省各保险从业机构作为本规划的实施主体,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将本规划的总体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应将五年规划目标分解成滚动性年度经营目标,逐级下达到基层单位,纳入综合考评和绩效考核,以确保规划的实现。在实施规划过程中,各保险从业机构还应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和市场情况的变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将“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与执行保监会提出的又快又好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结合起来,与配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新的业务增长方式和新的业务增长点,努力实现速度与效益、规模与结构、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协调一致,做到又快又好发展。

  (三)围绕发展规划,实现良性互动

  实施江西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既需要得到当地党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更需要形成保险业内通力合作的良性互动实施机制。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从业机构既要各司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努力协商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排除规划实施中的障碍。要按和谐保险的要求,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市场环境,维护保险业的良好声誉与形象。要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团结向上、奋发拼搏的行业文化和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各级机构和广大保险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江西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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