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保险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再保险有限公司(1996年7月23日成立)基础上组建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一家国有独资的专业再保险公司。
中国再保险公司于1999年3月18日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行使国家再保险公司职能。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15个部门:办公室、人事部、计划财务部、业务管理部、技术服务部、法定业务部、人寿险业务部、国际业务部、营业部、资金运用部、稽核审计部、信息技术部、档案室、党务工作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下属单位有: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安泰经济发展公司、华泰保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社、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以及纽约联络处、伦敦代表处、迪拜代表处。公司全系统现有在册人员440人,其中公司总部在册人员211人。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1)、人身保险等各类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的法定和非法定再保险业务;(2)各类再保险服务、咨询业务;(3)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4)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再保险业是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它经历了一条曲折的发展道路。1949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以后,曾努力探索发展国际再保险业务,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错失了发展的机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经济的腾飞,给保险业也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保险和再保险需求的日益增强,民族保险和再保险业获得了新生,业务得到了蓬勃发展。197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国内业务,再保险业务重新开办。1985年以后,太平洋、平安保险公司相继成立,根据当时的《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应将30%的业务分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险部,从而出现最初的法定分保概念。但由于当时市场主体少,业务量小,再保险保费每年收入只有几亿元人民币。199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保集团,再保险从原人保公司分设出来,成立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又在此基础上组建成中国再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一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行使国家再保险公司职能,全面履行《保险法》中的有关再保险的规定。
几年来,公司以振兴民族再保险事业为己任,认真贯彻《保险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坚持团结、进取、稳健、求实的企业精神,为发展中国再保险事业作出了显著成绩。
一、 依法经营,开拓进取,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 上一篇:外国财产保险公司申请撤销其在中国境内分公司
- 下一篇: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
相关文章
- ·独具特色的股改之路——中国再保险公司重组改
- ·中国再保险公司负责人称:再保险市场格局将有
- ·一个集团三个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分拆改制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道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
- ·中国保险基金发展趋势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保险公司买卖
- ·市场经济与中国保险法制的发展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立信国际货运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代位诉区段承运
-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诉福克斯特有限
-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代位诉实际承运人香港友航轮
- ·马拿马浮山航运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立信国际货运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立信国际货运
- ·马拿马浮山航运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
- ·明阳船务、志成船务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同海
- ·马拿马浮山航运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