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方式统计表
注:括号内数据为已取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的分支机构加盟制的适应性分析
尽管保险业属于金融业范畴,有别于一般的零售业和服务业,但保险产品的销售环节却具备了零售业和服务业的部分特征。加盟制在保险业内也并不鲜见,在我国成立较早的保险经纪公司中,就有个别公司的服务网点是采用加盟合作方式设立的,这说明加盟制在保险行业内具有适当的发展空间。
(一)加盟制的制度优势。
加盟制之所以能够帮助许多企业迅速成长,主要得益于其自身独特的制度优势。一方面,加盟制解决了企业在迅速扩张规模时常见的资金瓶颈问题,特许人可以较少的投入迅速输出品牌,占领市场,实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加盟人作为出资人和业主,加盟店经营的好坏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他们必然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全身心的投入到加盟店的经营管理中,很好地解决公司规模扩大时投资人远离经营层的管理盲区问题。
从实际的运行情况看,截至2003年年底,河南各保险代理公司加盟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的业务量已占年度代收保费总额的 70%以上。加盟合作…—方面帮助保险代理公司快速壮大自身规模,扩大对外服务影响,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保险经营主体单一地区的市场竞争,改善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保险服务。
(二)加盟制在运行中面临的问题。
1、保险代理公司缺乏对加盟人的有效约束。当前河南专业保险代理市场上,一些公司的具体做法已经具备了部分特许经营的特征,但随意性大,带有很强的自发色彩。因各保险代理公司在经营中尚未形成显著的品牌优势,加之主体众多,公司间的替代性较强,使合作双方的力量对比在市场层面上朝加盟人一方倾斜,这种倾斜直接导致了加盟行为的不规范。据了解,河南省的保险代理公司在与加盟人合作时,基本上没有或很少收取加盟人的加盟费和保证金,有的甚至连合同都没签,使保险代理公司在合作过程中缺乏对加盟人的有效约束。
2、加盟人对保险代理公司的忠诚度低。加盟人在选择保险代理公司时,往往看重的是公司的品牌实力和是否能为其提供持续优厚的手续费价格政策。而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保险代理公司对这两方面均难以保证,一方面,保险代理公司尚未形成显著的专业品牌优势,加盟人不能从加盟品牌中直接受益3另一方面,代理公司属于保险中介机构,其经营易受行业内外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不能确保为加盟人提供持续优厚的手续费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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