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当家花旦”——“康宁定期保险”和“康宁终身保险”被迫退市,“康恒重大疾病保险”有望成替身。孰料一阵猜测之后,国寿自己却重新推出了“两康”保险作为更新换代的产品。当初,旧两康产品是因为不合规而被迫退市,那么,新两康产品是否合规?新产品迟迟不肯露面,是作秀还是另有原因?新旧“两康”有何区别?
“康宁定期保险”和“康宁终身保险”是中国人寿(18.73,0.15,0.81%,吧)1999年推出的两款重疾险,近10年来畅销不衰。但是,据2006年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健康险将只保健康,不再兼具返还功能,单一返还型健康险需在2007年1月份全部停售。按此《规定》,“两康”在疾病定义、管理规范和返还条款等方面都不合规。故两康产品于今年8月底全面退市。
在两康产品退市之际,也就是一个多月之前,记者曾采访中国人寿销售中心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国寿当时还没有推出两康产品的升级版,也暂时没有推出升级产品的计划,并建议消费者投保“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两康产品的替代品。时隔一个月,国寿却推出了新两康产品。难道开发一款新产品只需要短短的一个月?是该负责人有意隐瞒开发新产品的打算,还是为了推销其他产品?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人寿企划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新“两康”并不是一款新产品,只是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进行了修改,所以也不需要像设计新产品那样花费太久时间。而对于为何要建议投保“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作为替代,他却未做明确回答。
那么,新“两康”相对于旧“两康”来说,新在哪里呢?
据介绍,新两康产品修改了旧两康产品中不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规范解释,例如将原规范中的“只有保险公司认可或指定的医生出具的证明有效”,修改为“有一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证明有效”,也将不符合《规范》的疾病定义和解释做了修改。
新“两康”产品还去掉了旧产品权益转换的功能。权益转换是指按照合同条件,投保人可将现有的转换为其他更需要的保险合同。例如,有保险公司定期寿险合同中规定“在距缴费期满日五年或五年以上,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将该保险转换为本公司当时正在销售的终身寿险合同、两全寿险合同或养老合同,且无需可保性证明”,这可以使快要没用的累积保费再次被激活。若投保人享有“可转换权益”,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保单可转换权,这也就避免了被拒保或者加保费的风险。
本刊理财师对投资者说,权益转换可以帮助投保人将保单变废为宝,是个理财的好帮手。可是国寿新“两康”为什么要去掉权益转换的功能呢?对于这一点,记者采访了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同样未得到答案。
另外,旧“两康”中减额交清的功能也被删减掉了。据介绍,减额交清即投保人可根据需要,通过减少保额的方式减少保费支出。据悉,去掉这项功能是因为使用该功能的保户很少,投保人都比较重视该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障功能,所以不会轻易减少保额。
除去这三点,新两康产品相对于旧“两康”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化,仍然延续了旧产品责任设计、费率、现金价值等条款。
仅在某些解释上做些许修改,未就保障内容和其他责任进行补充完善,这样的新产品,可谓是“换汤不换药”。虽然旧“两康”销售的不错,深受消费者青睐,但是,如果保险产品只是追赶法律规定,而不讲究与时俱进,恐怕很难在新品不断的保险市场上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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