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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集中保险起争议
www.110.com 2010-07-15 10:06

“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联合9家财险公司计划推行新车保险集中承保,这势必会产生保险行业垄断,损害广大车主和车商的利益。”连日来,金华汽车经销商们频频向本报反映,在外地城市屡屡受挫的新车集中保险却要在我市推广,让人无法理解。
所谓“新车保险集中承保”就是将新车保险由代理业务改为直销业务,由多网点分散承保改为同点集中承保。记者在车商提供的一份名为《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新车保险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讨论稿)》的文件中看到,协会将成立金华和义乌两个中心,金华保险服务中心原则上承保金华市区、东阳、兰溪、永康、浦江、武义、磐安的全部新机动车保险业务,义乌中心则承保义乌的新机动车保险业务。中心开业后,全市所有财险公司的其他营业机构一律停办新车承保手续。在中心内,客户可以自愿选择保险公司。
但据透露,各家财险公司内部早已按目前业务量达成保费分配协议,人为分配车险市场“蛋糕”。一旦某家保险公司投保数额较大,那它就要按定好的比例拿出多余的份额分配给其他公司。这一游戏规则均衡了各家保险公司的利益,但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竞争。
保险协会:规范竞争

保险行业称新车集中保险为超市化运作模式,客户在这里可以货比三家,选择自己满意的公司和产品,可以有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按照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说法,集中保险是为了方便车辆消费者在办理机动车辆登记上牌时就近投保,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心成立的依据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的订立等事项。”
记者就新车集中保险一事与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在敏取得联系。他说,现在主要是车商在反对,消费者并没意见。他强调,集中保险不会产生垄断,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据人保金华分公司的一位人员透露,实行新车集中保险的根本原因,是为了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行为。过去各保险公司为了争揽业务,向代理商支付高额手续费,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大幅上升,车险业务到了盈亏临界点,保险偿付能力受到威胁。新车集中保险,有助于减少业务中间环节,从而解决长期困扰保险商的高额手续费问题。

车商:一致反对
金华市汽车流通协会(筹)秘书长蔡永说,问题的焦点在于新车集中保险后,表面上车主仍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但在背后各保险公司内部将以垄断的方式、计划的模式、分配的手段人为地把客户划拨给某个保险公司,以保证各保险公司之间业已分割好的市场保险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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