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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保险纠纷重在规范服务
www.110.com 2010-07-15 10:06


     受到保险业界关注的“友邦重疾险案”,近日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以和解的方式处理法律纠纷,本来是件“化干戈为玉帛”的美谈。但是,通过庭外和解,作为原告的几位投保人的利益大约是得到了保护,但对于那些没有和友邦打官司的其他投保人来说,他们的利益是不是也能得到同样的保护呢?

    实际上,因重疾险而引发的麻烦并非友邦一家独有。重大疾病保险是1995年才引入我国的新险种,而诸如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这些保险定价的基础依据,其编制工作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只能基本参照国外市场或使用来自国际再保险公司为其提供的疾病定义及经验发生率数据。加上重大疾病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健康保险,它涉及疾病发展的研究、医生诊疗水平等很多方面。因此要真正改善重疾保险目前的状况,需要保险行业与医疗周边的诸多行业通力合作,这无疑是一个较为艰难的过程。

    令人鼓舞的是,保监会目前就规范和完善重大疾病保险做出了大量努力。五项措施正在制定当中,一是完善产品审批、备案制度,力求使产品与消费者需求相吻合;二是尽快出台重大疾病险的行业标准,加快标准化条款的研究;三是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管理,避免误导行为。由于重大疾病保险对销售人员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保监会将推行和完善对代理人的分级分类考试,使销售人员的能够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四是考虑出台人身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标准核保核赔制度;五是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和与多部门沟通合作力度。据了解,保监会正在按五点承诺进行努力,并表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到让消费者满意。

    保险具有服务功能,出现一些纠纷不可避免。但作为保险公司一方,如何能使“私了”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尴尬少些、再少些?这是随着眼下市场的快速发展,所有保险公司不得不正视的问题。只有以更完善规范的条款、更到位的服务来有效降低纠纷,才有可能最终让投保者与保险公司走到一起。文/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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