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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使出“杀手锏”
www.110.com 2010-07-15 10:20

“欠缴将按千分之二的比率/日加收滞纳金,直接责任人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7月1日起,市民不仅要按照新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更要认真核对自己的账户是否出现“亏空”。下个月起,市社会事业所将依法加收养老保险滞纳金,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重罚。
    近年来,我市养老保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和明显成效,但基金支付缺口不断增大,养老保险欠费居高不下,离退休职工待遇大幅度增长与实际缴费增长额度较慢的矛盾日渐突出等深层次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据了解,今年我市养老保险征缴任务为5.3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7亿元,增幅达47%,且部分经济效益低下的大型国有企业欠费现象一直未能根本解决,征缴任务异常艰巨。
    日前,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出台硬性规定,决定从7月1日起,依法收取滞纳金。具体办法为: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2005年以前的欠款,正常生产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清欠,停产半停产企业清欠额度要按年度缴清已发工资年度养老保险欠费额,停产企业有租赁收入的,主要收入必须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今年7月1日起,我省单人养老保险缴费的最高额度和最低额度分别调整为218.96元/月和1095.08元/月(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其他单独参保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征缴比率仍然为20%和8%。按单人最高缴费额度计算,单位缴纳费用为782.2元/月,个人为312.88元/月;单人最低缴费额度计算,单位缴纳费用为156.4元/月,个人为62.56元/月。
    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展开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处罚拒不执行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行为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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