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保过程中,许多投保人都会因为周转资金不足等种种原因忘记续保,因而中断。这种情况下,原来的保单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保险的保障呢?保险公司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可以通过办理保险合同复效来实现。
据了解,寿险合同复效是指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致使保险合同失效后,自失效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煴O仗蹩钜话愣荚孛魇?效的时间?牐?投保人可向保险人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审查同意,同时,投保人补交完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保险合同即可恢复效力。
投保人提出复效申请时必须首先向保险公司提交复效申请。然后,向投保的公司提供可保证明。另外,最重要的就是要付清欠交保险费用及利息以及付清保单借款。
据悉,如果第二期以后的保险费未按期交纳,按照《》,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要求复效有如下具体规定:对按年、按半年、按月交付的保险合同,自保险费交费期限结束的次日起60日内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负有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后,投保人如仍未交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结束的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对于投保人来说,办理保险的复效的保险合同,其保险费仍以原来的投保年龄为准,可用较低的保险费得到相同的保障,而且原来的保单责任准备金也可以继续累积。否则保险合同解除,不但领回的退保金比保单责任准备金低,出现经济损失。而且,若再重新买一张相同的保单,保险费必然要依新的年龄重新计算,那将增加保险费的负担。相比之下,当然选择办理复效对保户有利。
不过专家特别提示投保人,在申请合同复效时,要受告知义务的限制。也就是说,若有违反告知义务的事情,从复效日起两年内,保险公司仍可据此解除合同。因此,,要特别注意,在填写复效申请书的告知事项时,应和投保时填写投保书一样。
相关文章
- ·办理汽车按揭 看清担保合同
- ·看清对购房者不利的合同条款不吃亏
- ·旅游合同如何避风险:不利条款要看清
- ·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
- ·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条款约定不明确的补救
- ·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
- ·签订购房合同时,请看清您的条款!
- ·如何办理购房合同备案
- ·沈阳要求集体合同具备“保岗位”条款
- ·劳动合同自定“规矩”法院判决条款无效
-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办理相关
- ·审议意见之五:对有关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条款的
- ·有关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服务期条款
- ·劳动合同法解读十七: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
-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自治——试用期条款
- ·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 ·住房租赁合同一般要包含什么条款
-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形式和期限
-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 ·劳务派遣合同的必备条款
- · 人寿保险投保流程
- · 人寿保险常见的标准条款
- · 人寿险性质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 ·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的范围
- · 人寿保险投保流程
- ·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的范围
- · 不同年龄阶段适合买的保险
- · 人寿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何在?
- ·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
- · 寿险公司拒赔的几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