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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与节税
www.110.com 2010-07-15 10:12

一.寿险v.s.所得税:

  每年三月报税时节来临前,保险公司约在一、二月时就会寄出保险费证明单给保户,主要是因使用列举扣除来申报所得税的人会用得着。

  因为根据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本人及所抚养之配偶、子女、父母,每人每年可以列举扣除保险费,最多不超过24000元。  

  还有,因住院或意外等理赔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所给付的保险金是免税的,无需列入该年度的所得。

  看来买保险既可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又可在每年纳所得税及出险时,省下一笔税金,善于理财的您怎能不好好规划呢!

  二.寿险v.s.遗产税:

  从上述我们知道,金不必列入所得来缴所得税;因此当然对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来说,这笔金额除了能用来作为生活费用、度过难关,更可用来缴纳遗产税,让遗产不缩水,更不致因缴不出遗产税而一筹莫展。

  所以保险若在生前就规划得宜,届时可让遗族领上百万千万的保险给付,不仅生活不致陷入窘境,还可拿来缴纳遗产税。  

  再怎么说,保险所缴的费用最后还是回到我们自己或家人身上,值得早些规划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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