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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靠买团险避税 国税总局将惩罚进行到底
www.110.com 2010-07-15 10:29

 保险公司称:“只要做好账目就可以安全避税”———
  
 


  4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强调,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以前,如果企业把钱直接以工资、奖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免不了要缴一大笔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拿这笔钱投保团体保险,通常可以计入福利、成本或是补充等账目,从而免去一大笔税费,这也是各大保险公司的主要来源。那么国税总局批文下发后,这些避税的行为真的杜绝了吗?为此,记者暗访了北京几家保险公司。


  “只要等上一年半载”


  北京某国有保险公司业务员介绍道:“在五一前这件事情很好操作,但现在比较难了,不过只要能等半年或一年也还是可以的。”他解释道,“只要公司能把账目做好,不被税务部门查出来,那么钱到了我们保险公司,转成个人单半年后,再以个人的名义退保,就可以安全地避税了,也不会产生任何损失。”


  记者询问国税总局下发的文件时,他说:“是有这么一回事,要不干吗说五一前好办,现在就不好办了。不过你要是想避税只能这样,再想冒风险的事情我们就做不了了,真被查出来保险公司就要关门了。”


  记者在暗访另外两家大型保险公司后,得到的结论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北京的保险公司目前还在为企业避税“开后门”。从中,保险公司可以增加保费收入,并获得5%-8%的手续费。


  国税总局:要将惩罚进行到底


  国税总局的有关人士透露,批文下发后,各地的税务部门都已经加大了查处力度,对于有这类不合理避税行为的企业,在罚金方面,把罚款金额从原先规定的未缴税款的50%提高至未缴税款的2.5倍;对于保险公司的惩罚也有所增加。税务部门还将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利用保险避税违法行为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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