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类别 > 团险 >
大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www.110.com 2010-07-15 10:29

  以经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大专院校的本科生、大专生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致的死亡、伤残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参加大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可由大学生所在的高等学院统一向保险人办理经济体投保手续,保险期限自被保险人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之日起,至办妥毕业或肆业高校手续止。按被保险人的不同学制,保险期限分为2年、3年、4年、5年、6年不等。每个被保险人每学年的保险金额为4000远,保险费每人每年3元,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一次缴清。因其他原因超过原规定学制延长就读时间者,另行补收保险费。

  本术语解释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详见各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