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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科学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率
www.110.com 2010-07-15 10:10

一、建立农村社会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养老保险领域,原有的制度安排受到巨大挑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新的保障方式已经出现并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在理论与学术学界仍存在较大分歧,一部分人认为我国目前还不适宜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认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农村人口庞大,地区间经济差别悬殊,国家财力不足等等原因,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时尚早。但大部分人认为,我国应当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1.是农村社会化生产方式发展的需要

  在我国农村长期以来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家庭是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老人由家庭供养是天经地义的事,这是由我国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的尊老养老的道德观念所要求的,也是由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因为,当老年人体力下降不能参加体力劳动时,其丰富的生产经验在生产中仍然可以发挥主导作用,而且,他还可以在家庭从事副业生产和照顾小孩、做饭、管家务等。在改革开放之前,农业的生产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农村养老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不会形成社会问题。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深化,农村生产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生产被农、林、牧、鱼、草的多种经营所代替;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被商品经济所代替;农业机械、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信息、新材料等日益深入农村,农村的生产力水平逐渐提高。这种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在农村逐渐占居了主导地位。同时,家庭小型化,家庭养老的负担日趋沉重,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建立新的养老方式,社会养老保险就是适应这一形势的必然要求。

  2.是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我国人口健康水平提高,死亡率降低,人口的平均寿命比解放前增长了一倍,达到70岁左右,接近较发达国家的水平。老年人口的增加不可避免地走向人口老龄化,使我国在经历了人口基数膨胀的冲击之后,又面临着一场人口老龄化“银色浪潮”的冲击。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3亿,基本进入老年型国家,到2030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 21.93%,2050年将为27.3%。我国人口大部分在农村,居住在乡村的人口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91%。老年人口大多数也在农村,农村的老龄化将比城镇更加突出。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农村家庭小型化也在发展。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4人,比190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6人减少了0.52人。一方面,逐渐形成家庭“四、二、一”人口结构,新一代独生子女将要承担赡养4位老人的重负;另一方面,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比例不断增加,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将受到严重地削弱。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迎接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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