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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3)
www.110.com 2010-07-15 10:10

  汲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教训,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应高起点起步,直接实行全国统筹。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平衡各地负担,防止重蹈基金被众多统筹单位分割的“覆辙”,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同时也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提供了平台和参照。为此,国家应设立专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具体经办有关事宜。基本养老保险方案设计建议

  根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改革思路,其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可以进行如下初步设计。

  ——制度结构: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单位缴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规模为8%,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个人缴费比例一步到位,为8%;单位缴费根据替代率水平测算确定。

  ——待遇:计发基数为本人退休前的基本工资,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总体替代率60%左右。计发办法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案,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由于基础养老金与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挂钩,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要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因此,其离退休人员实际收入水平将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审批和待遇发放: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现行渠道审批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逐步撤销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经办:实行全国统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具体经办工作;缴费由国税局征收 (或直接向经办机构缴付)后,财政专户管理,经办机构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做实,基金积累按规定购买国债或由经办机构委托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营等。

  ——衔接:已实行试点的地区,基金和社会保险关系移交国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

  ——转移: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的,按国家现行政策转移规定办理。

  此外,参照企业年金制度有关规定为事业单位工作建立强制性的职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按信托模式进行管理、投资运营。

  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待遇调整和转轨费用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机关事业单位已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按现机制会越来越高,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差距越来越大,“中人”数量会越来越多,而地方层面的改革惯性对全国改革的阻力也会越来越大。因此,建议国家借事业单位改革之机,尽早决策,出台具体方案和政策,高起点进行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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