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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区12万人忘了续缴养老险
www.110.com 2010-07-15 10:10

 从5月30日开始,济南市市区12万中断的市民将陆续收到社区劳动保障部门发出的《接续养老保险通知单》。

  从5月底开始,济南市将积极引导,截至2005年底市内六区曾经参保缴费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目前处于中断缴费状态的人员接续他们的养老保险。该部分人员必须是已经从事个体劳动和灵活就业且有劳动收入的人员,正在领取金的人员不在此范围。目前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已经落实了市区范围内8.8万人目前在参保范围、但处于中断缴费状态人员的详细地址。

  中断了养老保险缴费将会影响到个人的退休待遇以及医疗待遇。济南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人士提醒所有曾经参加过养老保险,目前中断缴费的人员:“如果你现在已经实现再就业,要积极地要求企业为你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你已经从事个体劳动或灵活就业,且有一定的劳动收入,则要积极地多关心、关注一下自己的事情,尤其是统筹考虑个人当前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积极地接续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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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缴费年限每提高一年,基础养老保险享受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如果中断缴费,缴费年限停止在中断前的水平,基础养老金的享受比例不能得到提高,影响退休待遇。

  不缴费必然没有个人账户的计入,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得到充分的积累,待遇水平难以提高。

  中断缴费还将影响个人将来的医疗待遇。按照济南市目前的政策规定,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积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而且,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其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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