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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保险业改革的关键—保险费率市场化(4)
www.110.com 2010-07-15 09:57

三、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应采取的措施

(一)改革保险费率监管模式

随着由费率管制向费率市场化的转变,费率监管成为一个全新的问题。目前我国对保险市场采取的是严格监管的方式,这种传统监管模式对费率和偿付能力进行双重监管。随着保险费率市场化,首先要制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使费率监管有章可循,并应采取措施来保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如资本金的要求、保证金的提存、各项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最低偿付能力的确定、法定再保险等;其次是要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如选择和完善一系列指标体系,建立各种信息系统,疏通信息渠道,将费率监管纳入偿付能力监控体系,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保险费率监管,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将各类监管检查的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改善保险企业经营环境

首先,应改革现行的对保险公司的高税赋政策。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呈现出高费率、高利润率、高税率和低总准备金、低利润留成的“三高两低”的特点,保险业所获毛利的70% 上缴财政,再加上大面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频发,使保险业总准备金严重不足,这已成为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最现实的障碍。其次,应统一保险企业的税赋水平。目前我国对外资保险企业实行“三减两免”的优惠政策,所得税率只有15%,而中资保险企业不但不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税率也远高于外资保险企业。因此,改革现行的税收政策,使市场主体在统一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是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

(三)提高保险公司产品、服务与营销创新能力

费率市场化为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创造了契机,保险公司应充分得这种自主权,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努力创新产品和服务。在费率与条款设计方面,改变单纯通过优惠的价格获得竞争的传统,真正立足于满足市场需求和服务客户、防范风险;加强对保险产品的包装,使条款更加清晰易懂,简化投保程序以方便客户投保;加强公司产品和形象宣传,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实现由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转化。同时,开拓营销渠道,加强银保合作,充分发挥各类保险中介在产品营销中的作用,在营销中切实树立为客户服务的理念,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进而提升客户价值,使客户利润贡献度和企业最终效益都能得到提高。

(四)努力提高保险公司投资绩效

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两个重要支柱。近年来,由于竞争日益加剧,世界保险业承保业务的利润普遍下降,甚至呈亏损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有通过投资业务来获取厚利以保证实现合理利润,甚至在弥补承保业务的亏损后还能实现合理利润。投资收入已成为各国保险业利润收入的主要来源,费率竞争是以投资收入为预期的。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中资保险公司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在承保业务上是很难与外资保险公司进行费率竞争的。与外资保险公司相比,中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率低,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效率不高。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投资收益,通过降低保险费率来抢占市场。面对来自投资经验丰富的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压力、必须加快我国保险投资的发展。为此,要制定相应政策,使保险公司拓宽保险投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率,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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