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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连结保险谨慎“利好”
www.110.com 2010-07-15 09:52

近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明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作为首家推出资产连结保险的公司,平安的第二代投资连结产品已经研究开发成功,但平安并不急于将该产品推向市场。用马明哲的话来说,相关环境并不配套是导致平安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看来,在各家保险公司相继推出投资连结保险的同时,有必要冷静地分析一下了。

产品创新一个方面

继去年末平安保险公司首家在上海试销投资连结保险之后,今年,新华公司也推出了自己的投资连结保险。最新加入进来的是太平洋保险公司,该公司在8月8日启动了万能保险的销售。

投资连结保险是现代寿险业非保证型产品的主要类型,它结合了投资与保障的双重职能,是寿险公司控制通货膨胀风险和利率风险的有效形式之一。在银行利率数次降低之后,我国寿险公司采取果断手段,迅速开发并将其变成了现实产品。可以肯定的是,适时推出这种保险,有利于我国寿险业的发展。

然而,媒体和保险公司在投资类产品的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却将这种保险的功能推到了极致,片面认为引进这种保险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寿险业多年产生的利差损,甚至有些保险界知名的理论人士也加入到其中。

事实并非如此。保监会上海保险监管办公室主任周延礼认为,投资连结保险只是解决利差损的一种方式。他说,解决利差损的方式有许多种,如果我国银行利率永远保持现有水平,那么就只有投资类保险能解决利差损。可经济的发展是动态的,有周期的,银行利率调高,也可以视做一种解决利差损的方法。

在周延礼看来,推出投资类寿险,是让投保人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保险公司的风险,但要想真正解决利差损问题,还是应该把问题分析透彻:首先要知道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的利差损,然后才能通过产品创新、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扩大投资渠道等方式解决利差损。在这个过程中间,开发投资类保险只是产品创新的一个方面。

市场环境需完善

研究发现,世界范围内成功销售投资类保险的市场,一般具备配套的成熟资本市场、完善的投资渠道、专业的营销员、先进的保险公司管理以及对此类保险有深刻认识的投资者。可我国市场上,这五项几乎都不具备。

鉴于目前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保险监管部门一直对保险投资实行严格限制。按照《》和有关规定,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渠道主要有四个方面:银行存款、购买国债及金融债券、拆借市场、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尽管保监会已经批准投资连结保险资金的入市比例可以提高到30%,但在一些西方国家,股票在保险公司的投资比重中却高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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