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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责任保险保不保险?
www.110.com 2010-07-15 09:52

 旅游,安全第一。国家旅游局于2001年9月1日出台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以下简称《旅行社责任险》),强制旅行社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但实际操作中,多家保险公司制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维护的却是保险公司的最大利益,旅行社责任险并不能切实保障游客和旅行社的权益。旅行社责任险无法起到通过《旅行社责任险》规避经营风险的作用。

    2004年4月17日,我省发生一起旅游群伤事故,至今,保险公司仍未理赔。旅行社无力继续赔偿游客损失,致使16名游客轮番起诉旅行社。旅行社转而起诉发生事故道路的项目法人。一审败诉后,该旅行社于5月18日又向焦作市中院提起诉讼。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再次引发我国旅游业界对“旅行社责任险到底保什么”的高度关注。

    旅游群伤事故赔偿旷日持久

    5月11日晚,记者在郑州市未来路的一家饭店见到了陆建强。当天气温16摄氏度,他却穿着毛衣、厚夹克。陆建强与记者交谈时不停地四处张望,精神紧张,连服务员倒水也会让他受惊。

    “你看我穿得多厚,山里冷,可蚊虫、跳蚤多,我浑身被咬得全是疤。”说着,陆建强挽起衣袖,露出手臂上蚊子、跳蚤叮咬的密密麻麻的痕迹。

    陆建强是河南新大陆旅行社的法人、总经理。近一年来,他担惊受怕、东躲西藏,缘自2004年4月17日的一场事故。

    2004年3月,河南新大陆旅行社与焦作市峰林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签订了旅游协议。2004年4月17日,新大陆首次组织团队前往焦作市峰林峡风景名胜区旅游。车辆进入峰林峡风景区专用公路——峰林大道约1.5公里转弯处时翻车,造成13人重伤、6人轻伤、车辆报废的严重事故。旅行社为此支付了近30万元的医疗费。

    “我万万没有想到,自以为是靠山的保险公司,在发生事故至今的两年多里,没有兑付一分钱,理赔怎么会这么难?!”

    新大陆无力继续赔偿,游客陆续将其告上法庭,次次皆输,不赔钱就拘留,陆建强因此“二进宫”,最后只好四处躲藏。

    如今,新大陆的经营处于半瘫痪状态。讨债者不时上门,见不到“钱”,便砸办公用品撒气;办公室的电话成了公用电话,讨债者闲来无事,抄起电话一聊半天,实在无话可说,就拿电话给人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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