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财税知识 > 纳税人 >
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www.110.com 2010-07-30 13:14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规定如下: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一百万以下的;

  (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的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是指该类纳税人的全部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百分之五十。(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转发)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中所提到的销售额,是指不包括其应纳税款的销售额。(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转发)

  二、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特点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实行简易的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即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直接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为商业企业的,适用4%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为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适用6%的征收率

  销售额: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