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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发展方向的探讨
www.110.com 2010-07-30 13:28

    数据大集中是一种通俗的、形象的说法,旨在与过去的“数据分散”和“有限集中”相区别。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数据大集中,这个国内起始于金融行业的工程正逐步成为税收信息化建设又一亮点和突破口,从而成为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必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数据大集中必然对原有区县级数据集中模式下的应用体系带来很大的影响。那么此种影响有多大?作为税务机关最基层的部门——区县级税务部门如何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新形势,把握机遇,乘势而上,成了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对数据大集中给基层税务部门带来的各种影响分析评估

  1、数据大集中更加节约了基层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成本,优化了信息化建设资源。一般来说,数据大集中使得基层部门无需为业务数据提供计算平台和存储载体。同样,基层部门也无需像以前那样在维护业务主机系统上花费很大的精力。如此,就使得基层部门可以节省下由于数据的海量级增长而发生的硬件平台的升级扩容费用以及相应的维护费用,降低了信息化建设的成本。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数据大集中客观上减轻了基层技术人员的压力,使他们更有时间精力去关注考虑乃至实施以前未曾关注的业务,从而使得基层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有了新的方向。

  2、数据大集中对基层部门的网络传输能力以及网络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数据大集中,使得基层部门与上级部门的数据联系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密切。因此日常网络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大,这使得基层部门与上级部门之间的线路运行变得不可间断。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网络作用范围的日益扩大,网络安全将受到空前的挑战。

  3、数据大集中有助于增强基层部门的各项业务更趋标准化、规范化。数据大集中的进一步要求是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应用的规范化必然带来业务的标准化;业务的标准化更加促进软件应用的标准化。

  4、数据大集中后使得基层部门与上级部门之间的业务关联更加紧密。基层部门的大小业务变动必先要获得上级部门首肯后,才能有所动作。与此相应的是,某些权限将随着数据节点的上移,逐渐被剥离。

  基层部门必须审慎应对这些影响,尽早进入角色,尽快消除矛盾,使自身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征管改革不断深化。

  二、面对各种影响,因势利导,开创规范与灵活相结合的信息化发展机制

  数据大集中说到底是对涉税信息流的重新审视、高度组织和深度利用,一切外在设备、技术和应用系统不过是涉税信息流的运动载体。因此,应该在凸显涉税信息流在现代税收管理和服务上的核心作用,沿着涉税信息流的脉络来规划数据大集中下的基层部门的信息化发展问题,使之成为“大集中”体系架构中的有效部件。

  一般来说,涉税信息流展开,可分为首尾相连、互为支撑的七道环节,即:信息获取、传输、校验、管理、分配和使用。每一个环节既有其个性的一面,又有其共性的一面。只有处理好每道环节,才能优化整个涉税信息流,从而提高基层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1、信息获取是首要环节,必须加以重视。对税收管理而言,涉税信息的获取实质是税源控管,其发展趋势是建立现代纳税人服务体系,由过去主要是单一方向的管理转为互动式服务。本环节有三个基本命题:采集什么数据;从哪儿采集;如何采集。我们认为,采集的数据应满足“诚信纳税、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或者说在这个总体要求下进行数据采集。这些数据包括征管业务数据、外部关联数据以及征纳交流沟通信息。如是,征管系统中所需要的数据仅仅是所有采集数据的一个子集。在这方面,上级部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对除征管数据之外的数据作限定性规范,因此基层部门仍大有可为,应及早规划。对于后面两个命题,我们认为:数据的来源应是多方面的,采集手段应尽量做到高效化、网络化、自动化,这也符合征收社会化的要求。也就是说,数据不光是纳税人提供还要从与纳税活动相关的方方面面获取数据,简而言之,应实施多元化的数据采集。数据来源范围可扩大到相关管理部门,比如从国(地)税、工商、质监、国土、建设、银行以及海关等部门采集数据。因此,可以说仅仅是大集中下的征管系统以及现有的多元化电子申报应用还是不够的,下一步信息化建设应涵盖包括广泛的数据情报交换、对纳税人个性化援助以及在线办理涉税业务等多方位、多层次的数据应用服务体系范围,把一站式、一户式的管理与服务模式纳入视野,形成现代纳税人服务体系的基本理念和内涵。

  2、数据的传输是有关数据能否高效整合利用的一个重要环节。这里面重要的一环是网络的建设。基层部门网络建设由于历史原因,其自主性独立性较大,从目前情况来看,只要满足与上级部门互联互通即可。尽管如此,围绕网络建设问题,同样有三个命题:什么样的结构模式、覆盖范围以及安全手段。对于第一个命题,一旦结构模式确定更改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第二个命题可以归结为网络的横向纵向问题,横向问题就是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的联网,纵向问题就是与上级部门的高效联网。诚然,当前最大的问题来自于横向。联网的目的在于数据共享。可以说,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网,税务内联网、外联网与社会公网的有机融合,综合决定着“大集中”的信息共享效率。然而,联网之后,信息一定会共享吗?研究结果表明:在很多情况下,关键不在技术,而在于相关各方之间对业务模式的不同理解,在于系统与系统之间数据交换标准与接口标准的现实差异以及系统依存的外部环境(例如法律环境)的支撑力度。这个结论给我们的启示是:1)部门间的数据共享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标准,基层部门有足够的探索空间;2)业务先行,没有一个明确的业务模型是不可能达到数据共享的目的;3)充分沟通谅解,这是消除差异,弥补所谓“数字鸿沟”的一个有效途径;4)建立一个高扩展性(必要时可牺牲易操作性)的数据交换平台。这是一个技术层面的东西,最理想的状况是:平台具有高扩展性、传输高效性以及易操作性。然而现实往往是“鱼与熊掌不可得兼”,我们认为,作为基层部门最应优先考虑的是平台的高扩展性,尽量减低今后系统升级改版带来的震荡效应。

  最后一个命题是一个传统问题。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没有绝对安全的网络环境,如何防范网络风险,营造一个相对安全有序高效的网络传输环境是所有部门关注的问题。这涉及到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诸多方面。综合各方因素,增强网络安全原则是:主动防御,资源备份,机制保障。所谓“主动防御”就是利用先进的工具对网络中所有的漏洞进行侦测,及时修补漏洞。对于发现的网络病毒,系统自动实施先隔离后清除,增强系统防毒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资源备份就是软硬件资源的备份,对一些重要的设备,例如数据库服务器、核心网络设备以及防火墙等尽量做到双机热备。同样,数据的备份也应做到异地备份。机制保障就是要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促使人们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将网络风险降低到最小。这包括:操作规范、内外网隔离规范以及设备规范。总而言之,只有做到意识与手段的统一才能真正提高网络的安全性。

  3、涉税信息流的存储,是保障本地化数据安全和长效利用的关键。大集中后,主要的数据都存放在上级部门。但是,一些本地化应用数据以及与自身相关的业务数据拷贝还是应该存放在本地。因此,需要重点考虑的是:存储的体系结构、数据分布模式、数据库的有效使用、数据维护和规章制度以及数据灾备。所有的系统设计都必须从有利于数据处理的完整性、统一性和高效性的角度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方面涉及到的技术问题较多,本文不进行深入探讨。

  4、涉税信息流的校验,保证数据的完整、及时、真实以及准确。这个环节其实与第一和第二道环节互为影响。该环节需要重点考虑的是:比对、校验、审计的方法以及建立相应模型。对于这个问题,基层部门可以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方法是:基于业务流程,勾画出不同数据处理流程之间或是同种数据处理流程内元素与元素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些关系,建立相应的模型。当然,也不能指望一下子把所有的关系都勾画清楚,有些关联随着业务要求的不同将发生变更或重建。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善于积累,并将其文档化,这也是加强信息化管理的一个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校验模型,也实现了第一步的数据监控。

  5、涉税信息的管理,主要指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的不同分布及其管理模式。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大集中下的基层部门的数据管理主要还是对本地数据的管理,可操作空间有限。主要是基于第三个环节找到如何提高工作效率的途径。至于涉税信息流的分配,需要考虑信息的使用权限、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涉及系统内部的岗责体系以及纳税人、社会公众信息获取能力等事项。这个环节应尽量做到透明高效。

  6、涉税信息的使用,是前六道环节的归宿,也是最终实现涉税信息的增值利用环节。需要说明的是,大集中下的业务系统只是一个业务应用框架,不可能解决基层部门遇到的所有问题,这是它滞后性的表现。因此,基层部门在这道环节上亦有充分的发挥余地。前提是:采集足够多、足够全的数据;遵守一定的业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可以概括为:遵循在标准化的基础上,追求最大的个性化。涉税信息的使用有这么几个原则:1)要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上构建本地应用,要让纳税人享受到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便利,形成征纳双方“双赢”的局面;2)强化税源监控,这也是目前信息系统应用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然而,应用成功的关键还是在于数据;3)综合分析,建设一个良好的评估系统,这是信息系统的一个发展方向,是实现数据增值利用的关键,也是当前信息化应用的瓶颈。良好的评估分析系统取决于:广泛全面的数据,合适的业务模型,系统的架构设计,良好的业务反馈和系统的运行管理。这些因素中,建立一个合适的业务模型最为关键。要获得一个良好的业务模型重要的是平时不断的积累,形成业务知识的集聚效应,不断丰富业务知识库,从而持续优化业务模型,形成系统的良性发展。基层部门可以在相关专业机构的配合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加大这方面实践力度,以期取得突破。

  7、深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大集中模式下的制度建设。建设有限,管理无限。数据大集中下,基层部门信息化管理不应该弱化,相反应大力加强。原因如下:1)数据大集中使得基层部门不必负担业务系统维护的压力,可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管理上;2)这是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降低建设成本的需要;3)这是税务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信息化管理分为:静态的资源管理,动态的项目管理、信息化人才管理以及制度建设等。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管理本身也应实现信息化。在所有的管理内容中,制度建设是根本,人才建设是关键。制度建设首先要在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中关于信息化管理各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数据大集中模式进行深化优化;其次可以拓展为实现数据大集中下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各项配套措施,包括建立绩效评估考核体系等。伴随制度建设的,必然是流程的再造,最终迫使人们的观念意识发生深刻的转变。同样,对于人才的培养和管理的目标是:造就一支对业务模型有着较深理解的技术型团队。这个团队不仅包含信息技术人员,还应包括相关业务人员。团队成员以项目为纽带,彼此相互沟通,共享知识经验,进行必要的知识更新。团队的成员不是固定的,而是松散耦合的,所有的成员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具有较强的文档书写能力。就现阶段而言,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比较困难。但是,这应该是基层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所要实现的战略目标之一。


  数据的大集中把基层部门的信息化发展推到了一个新的“拐点”。基层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发展的规律,把握信息化发展的机遇,充分重视数据的管理,树立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摸索出一套有序灵活的信息化发展模式,为构建现代化的税务管理体系提供强大的基础性支撑。4、严格建筑业统一发票管理,继续推行以票控税。抓好发票管理政策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使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熟练掌握发票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促使其依法取得、开具、索取发票;抓好发票的日常管理,严格发票的领、用、存有关规定;组织发票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发票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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