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国际避逃税 > 国际避税地 >
国际避税地概述
www.110.com 2010-07-31 11:00

  一、国际避税地的概念

  对于国际避税地,有狭义和广义的解释。狭义的解释指的就是纯粹意义上的避税地,是指那些没有直接税收管辖权,即对个人和公司不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以及净财富税、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国际避税地的概念,可以包括这样几层意思:①国际避税地是指那些不征收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所得税、财产税等的国家和地区。②国际避税地是指那些规定有特别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③国际避税地是指那些直接税税率比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国际避税地又称国际避税港,它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弥补自身的资本不足和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在本国或本地区划出一定区域和范围,也可能是全部区域或范围,鼓励吸引外国资本来此投资以及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在这些区域里,投资者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享受不纳税或少纳税的优惠待遇。

  二、国际避税地的特征

  (一)有独特的低税结构

  有独特的低税结构是国际避税地的最基本特征。税率低、税负轻或者是根本无税,才能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才属于提供避税的地方。低税不但是指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税收负担轻,最重要的是直接税的负担轻。对于跨国投资者来说,最重要的是直接税的负担。因为间接税往往可以转嫁,间接税的税收负担的轻重最多只能影响到产品的竞争条件。而直接税不同于间接税,本身不易转嫁,负担的轻重直接影响到跨国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只有税收负担较轻,才能像磁铁一样吸引外部资源。

  (二)税制结构单一

  在各个国际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中,一般税制结构都非常单一。主体税种主要是所得税(在纯粹的避税地中,根本无税制可言),常见的对流转额课税几乎没有,偶尔有商品的进出口也放得很宽。当然,更重要的是无论哪一种税,税率水平都极低,有的甚至只具有象征意义。

  (三)征税范围的区域性和明确性

  从目前世界各种类型的避税地来看,其范围并非必须是一个主体国家的全体。避税地范围大的可以是整个国家,小的则可以是一个海岛、一个港口城市、一个出口加工区、一个经济特区。但无论避税地范围有多大,都清楚地划出了避税区域,避税范围有很强的明确性。这使得纳税人十分明确,在什么地域范围内投资经营,可以获得免税或减税。无论区域的大小,都实行统一的低税制度,以吸引人们定居和投资,借以刺激经济的繁荣。

  (四)侧重对跨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