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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重复征税的最主要特征
www.110.com 2010-07-31 10:24

  1.两个或更多个税收管辖权发生冲突。

  2.课税对象法律上的同一性。

  国际重复征税要以通过单边减免税(如果国家税法许可的话)或签订双边或多边避免重复征税协定的方法加以避免或减轻。根据税收协定,对某一项所得的征税权往往被归属于协定国中的某一个国家,或者是所得的来源国,或者是所得的接受者或所有者的居住国。不过,有时协定规定两国对同一课税对象都有征税权,其中一国的征税权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百分比限度内,通常是在所得来源国征收预提税作为对该所得的最终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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