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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www.110.com 2010-07-30 15:15

  《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是计算纳税人投资所得或损失,以及进一步计算征收所得税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外投资由于涉及纳税人对外投资成本确认、投资收益、投资回收等具体核算,以及税收对投资收益补征所得税的一系列政策,因此,是纳税申报表中比较复杂的一种。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投资收益的分类和确认时间、确认金额有较大的区别,税法对投资的持有收益与处置收益的政策待遇也不一样。另外,《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中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包括初始投资成本确定、投资收益计算、股权投资差额摊销、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等,核算十分复杂,难以准确把握。此外,该表不仅与主表有直接联系,还与其他附表有一定的关联。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中“收入总额”,涉及到本表第2行“投资收益”和第3行“投资转让净收入”,而且在主表“扣除项目”中也涉及到此表,即第10行“投资转让成本”,在主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的第19行“应补税投资收益己缴所得税额”,以及在“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的第25行“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均涉及此表。此外,该表“债权投资”中属于免税的国债利息所得和“股权投资”中不补税的股权投资收益,还与《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七的“免税所得合计”中有关项目对应。对当年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超过当年的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的部分,还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四的第12行“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进行纳税调整。上述项目的填写都必需通过该明细表进行分析填报。

  本表与主表的关系:

  1.主表2行(投资收益)=17行4列。

  2.主表3行(投资转让净收入)=17行6列。

  3.主表10行(投资转让成本)=17行9列。

  4.主表19行(应补税投资收益己缴纳所得税额)<10行5列。

  本表与其他附表的关系:

  1.附表四12行3列(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补充资料③。

  2.附表五3行(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补充资料①。

  3.附表七2行(国债利息所得)=4列1行中属于免税的债权投资收益。

  4.附表七5行(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4列10行中属于不需补税的股权投资收益。

  《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纳税人的各项境内投资收益、投资转让所得的详细信息。按投资性质的划分(即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将投资资产分为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两大类,并按照可变现程度、持有时间有否超过一年,细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这与会计上的分类是一致的;同时根据税收上对投资收益的政策不同,又分为投资的持有收益和投资的处置收益两种方式计算征免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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