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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放纵走私罪》
www.110.com 2010-07-31 13:11

  根据《刑法》第411条规定,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走私犯罪的;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放纵走私行为3起次以上的;

  4、放纵走私行为,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情节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处罚:

  根据《刑法》第411条规定,放纵走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以上有期徒刑。

  三、具体案例:

  1、涉案人员:某海关缉私队队长胡某、队员李某。

  2、案情介绍:2006年4月,胡某在带领缉私队执行任务时,截获一艘形迹可疑的船只。胡某和李某上船搜查,并从中发现了走私香烟数箱。此时,船主跟了过来,分别往两人口袋塞了2000元。胡某和李某没再检查就带领其他缉私队员离开,谎称没有发现走私物品,致使该艘船里装运的数百箱走私香烟非法入境,给国家造成20多万元的关税损失。

  3、涉及罪名:《放纵走私罪》。

  撰稿人:黄才 (遂溪县打私办)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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