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税款征收 > 税务稽查内容 >
建筑业应税营业额的稽查
www.110.com 2010-07-30 15:42

  (一)应税营业额的确定

  建筑业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建筑安装企业向建筑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1.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由下列四项内容组成: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预算单价计算的直接费用;根据直接费数额和管理费收费标准计算的间接费;根据直接费、间接费和规定的标准计算的计划利润;根据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按国家规定的税(费)标准计算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用公式表示为:

  工程价款=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

  (1)直接费,指直接耗用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上的各种费用的总和。直接费用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和其他直接费组成。

  ①人工费,是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的津贴及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

  ②材料费,是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和产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按相应的预算列入的费用。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量按相应机构台班费定额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安装费、拆迁及进出场费和定额所列的其他机械费。

  ④其他直接费,是指概预算定额分项规定以外发生的费用。

  (2)间接费,指耗用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上除直接费以外的费用总和,由施工单位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组成。

  ①施工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和行政工具使用费、利息以及其他费用。

  ②其他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和施工队伍迁移费等。

  (3)计划利润。为适应招标竞争的需要,促进施工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从1998年1月1日起,施工企业实行计划利润。利润率暂按工程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百分比(国有企业为7%,集体企业为2.5%)计算。企业实行计划利润后,不再计取技术装备费。

  (4)税金,参照以上工程造价的具体内容,根据预算定额,通过逐一计算、审核,就可以确定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进而确定应交税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