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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稽查之固定资产的核算
www.110.com 2010-07-30 15:42

  固定资产的取得,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购置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人投入的固定资产、租入的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等,企业应当区分不同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一)购置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或者,

  ①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②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1.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应付工资

  长期借款(结转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

  3.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三)投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评估的固定资产原值)

  贷:累计折旧(原值-净值)

  实收资本(评估的固定资产净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1.租入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无需安装、调试),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2.分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租赁期间,计提折旧时,借记有关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时,应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

  1.财产清查中,发现了固定资产盘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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