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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之财产转让收入的稽查
www.110.com 2010-07-30 15:42

  对于企业来说,财产转让收入主要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转让固定资产应取得的收入,另一部分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所取得的收入。因此关于财产转让收入稽查的问题,我们也将分两部分进行论述。

  (一)转让固定资产的稽查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的行为,主要通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营业外收入”以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在转让固定资产时,首先应当结转设备净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其次,支付在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第三,当收到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最后,结转转让收益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从上面的四组会计分录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固定资产转让过程中,固定资产净值、清理费用应在“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归集,转让后收回的价款、或者残值收入等应在贷方归集,当贷方余额大于借方余额时,说明固定资产的转让有净收益,作为应税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反之则计入“营业外支出”。

  在稽查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收入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贷方发生额,累计折旧表中所列内容,以及和营业外收入明细账贷方发生额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同时通过审查企业报送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表,发现问题。

  会计报表的分析主要通过固定资产净值期末数与期初数有无较大变化来进行。如果企业本年度未新增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净值的减少额大于累计折旧的增加额,则说明企业的固定资产有所减少,应进一步查实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在“营业外收入”有所反映。

  另外,除了通过对账簿的审查以外,还应该进行实地盘点,随机抽查部分固定资产,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从而发现转让固定资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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