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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生产规模,你考虑过纳税筹划吗
www.110.com 2010-07-30 14:49

  一家刚成立两年多时间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成立初期章程中规定的分段投资、分期投产的经营思路,中外双方准备于近阶段投入资金进行二期工程建设。由于一期工程公共设施投资已经完成,因此二期工程只要投入少量的资金、设备就能产出大量的效益,且按照协议规定,他们还将投入三期、四期工程。为此,公司老总喜上眉梢。

  在为他高兴之余,笔者问道:“二期工程投产后,你们的经营利润将大幅上扬,你公司前两年免税期已经到期,从今年开始,你们将进入所得税的减半征收期,三年后进入正常征收期,按照你们公司的发展势头,后几年的税收负担将日益增加,仅所得税一项就会达到几百万,你有没有考虑对二期工程作配套的纳税筹划?”该公司老总听了这些话后,觉得非常重要,郑重地问:“你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一矛盾?二期工程的投资还有什么税收文章可以做?”

  类似上述情形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宁波已不在少数,在两年的免税期中,他们并未感觉到税收负担的压力,但一旦进入减半征收或正常征收期,就明显地感觉到税收成本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但高额投资回报是所有商家的最大追求,眼看着中国市场巨大的投资利润,又有哪个商家不愿意追加投资呢?但追加投资过程中细小的差别,将导致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税负差异,这又有多少商家明白呢?

  就拿上述外商投资企业为例,由于该企业已经享受了所得税两年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在没有进行纳税筹划的情况下,必然按照一个公司一套账的惯例,把一、二期工程的生产经营收入及费用支出合并记账,最终随着后三年减半征收期的来临及税收优惠政策期的结束,使公司的实际税负大大增加,到工程的第三、第四期,可能由于规模的不断扩大,税收成本、管理成本、工资成本等各种成本、费用的不断扩张,造成骑虎难下的尴尬局面。

  反之,如果该企业懂得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在二期工程投入之初,把一期建成投产、经营部分和二期建成投产、经营部分的投资、费用以及生产经营收入、所得,照合理的、税务机关批准的划分办法加以划分,分别设立账册进行核算,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分别计算减免税期限。这意味着由于二期投入而生产的利润可以重新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从而把一大块应税利润转化为免税利润,使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的年限和额度大幅增加,如果合理控制投资进程,可以在边生产、边投资的过程中得到大量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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