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权益性投资收益可免税
免税收入一直是企业关注的重点,尽可能多地取得免税收入,可以为企业节省不必要的税收成本。新税法明确可以免税的收入包括:通过购买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活动取得的收入。另外,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纳税人需要关注的是,当企业有闲置资金时,可以与其他投资项目进行比较,准确估计项目的收益率,在取得同等收益率的情况下优先购买国债,进行权益性投资,考虑税收因素,力求税后利润最大化。另外,非营利性组织要分清非营利性收入和营利性收入,否则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项目可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
如果纳税人要享受行业定期减免优惠,可以选择政策鼓励和扶持的项目。这些项目主要有: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分类免征和减半征收;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所得,可以“三免三减半”;从事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三免三减半”。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要从事这些受政策鼓励和扶持的项目,必须研究行业具体规定,注意审批程序,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如选择公共设施免税项目,就必须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否则即使从事公共设施建设,也不一定能享受免税。
对于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纳税人可以500万元为界,考虑免征与减半征收的边界税率,确定最佳税收负担。如纳税人在两个纳税年度内共取得1000万元技术转让所得,第一年400万元,第二年600万元,则纳税人应在第二年度就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税。而如果每年都确认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则不需负担企业所得税。
小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
如果要享受低税率优惠,可以选择开办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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