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积极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地方税收带来的诸多困难,坚定完成税收任务的信心和决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深化基础管理,向管理要税收。特别是6月份以来,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紧紧抓住我区房地产行业回暖的有利形势,强化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控管,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努力把房地产行业的增长转变为税收增长,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10月份,全区征收契税、耕地占用税39.4亿元,同比增收22.4亿元,增长130.96%;征收房地产交易环节其他工商税收3.8亿元(仅指设在房产、土地交易部门的税收窗口),同比增收2.4亿元,增长182.96%。
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房地产税收征管环境明显改善。各级地税机关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加强与房产、土地、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巩固和提升了与房地产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特别是抓住新耕地占用税条例实施这一契机,加大与土地部门的协调力度,强化对土地交易环节税收的征收管理。1-10月,全区征收耕地占用税255,418万元,较上年增收198,914万元,增长352.04%;征收土地权属转移环节契税65,860万元,较上年增收24,513万元,增长59.29%。
二是抓好环节控制,房地产税收窗口的征管监控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实施“先税后证”“以票管税”和“以税控税”三项措施,加强了对房地产权属登记、契税申报、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专用发票开具等三个关键环节的控制,强化了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相关税收的征收管理,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尽到了应尽职责。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全区14个盟市所在地的房地产税收窗口已全部引进《总局综合征管系统(地税版)》,11个盟市所在地实现了与房产办证系统的网络对接、信息共享和节点控制,有效堵塞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征管漏洞。加强对房地产交易信息和税收征管数据的横向比对分析,1-10月共从房产、土地部门调取信息9993件,分析整理后向有关征管局传递信息1864件,充分发挥了房地产税收窗口的信息采集分析和传递职能,有力推动了房地产税收的链条式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税收调节经济和组织收入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走势,先后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各房地产税收窗口及时落实政策。同时,通过强化对销售不动产发票等办证要件的监督控管,堵塞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不开、少开发票或开票不规范等征管漏洞,促进了房地产业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1-10月,全区房地产业共计实现地方税收441,501万元,同比增加109,470万元,增长32.97%。全区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立的133个房地产税收窗口1-10月累计征收各项税收100,8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35,491万元,增长54.27%,其中:征收契税62,957万元,增长21.09%;征收营业税16,631万元,增长48.05%;征收城建税1,358万元,增长105.32%;征收教育费附加523万元,增长59.51%;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172万元,增长56.93%;征收个人所得税6,436万元,增长218.23%;征收印花税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94%;征收土地增值税11,348万元,增长209.63%。
相关文章
-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系统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
-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系统将全部取消手工发票
- ·内蒙古天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天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疗保险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城镇住房制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
- ·内蒙古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发明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规则
- ·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
- ·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暂行办法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2年修正
- ·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
- ·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
-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