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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安置房交易细节要注意
www.110.com 2010-07-05 09:02

  年底,向来是安置房交付和摸文定位的高峰期。根据市有关部门的安排,今年市区将计划交钥匙3858户,并认购定位3633户。最近几年,由于安置房品质逐年提高以及在价格方面存在优势,这类房源一直是二手市场交易的热点。由于大多安置房没有产权证,部分甚至是还没有摸文定位,所以在购买此类房源时,还得特别注意程序和细节。

  近年来,随着我市对安置房建设的力度加大,大多数安置房小区在绿化、采光、套型设计上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从去年开始,市区范围内陆续有新田园住宅区、麻行小区、墨斗小区、八仙楼小区,江滨路的东明锦园以及下吕浦的南塘街等安置房交付使用。由于安置房价格较商品房实惠,导致这些房源在市场上较为抢手。

  市区朱先生就是其中一员。他知道每年年底一般都会有一批安置房要定位交付,而一部分拆迁安置户因各种原因,甚至会将已经签订的安置协议书急于出手,于是他便早早开始物色了。但鉴于安置房和一般商品房不同,在权属、手续等方面比较复杂,极容易出现纠纷,因此在这方面朱先生不无担忧。

  那么购买此类房源时,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据天浩置业总经理王珍楠介绍,安置房买卖一般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业主将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还未定位摸文的安置计划进行出售(业主只提供拆迁协议),但由于无法获知何时安置以及安置地具体情况等,同时又无法办理委托公证等事项,所以即使买卖双方协商好扣款数额,仍缺乏一定的保障;第二种是将已定位摸文的安置房进行出售,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办理买卖委托公证,待领到房屋产权证后才可办理过户手续;第三种是将已签订安置协议,虽未定位摸文,但已知在哪个区域安置及即将定位摸文的计划进行出售,之后由卖方配合买方进行定位认购,买方可根据自身需求考虑增购面积,进行摸文,但由于在认购前不能办理买卖委托公证,因此买卖双方要协商好扣款数额,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待定位摸文后即可办理委托公证。

  有关人士提醒,在购买此类安置房源时,还需核实确认拆迁安置协议中的业主,以及对房子有权利的人有哪些?由于安置房一般有多位权利人,所以这个程序非常关键,以免给自己交易过程中造成被动;其次要弄清楚购房款是否结清?还有多少额度没有结清等一系列问题。

  同时,对于尚未定位、摸文的安置房,有关人士提醒:买方应综合考虑今后房源的结构、朝向、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同时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上注明楼层差价、增购等费用由谁来支付;最为关键的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多不能一次性将手续办完,其后续手续通常是需要卖方配合办理,为避免卖方不配合办证,因此买卖双方要协商确认好扣款的数额,扣款通常建议是总房款的10%以上。

  由于购买安置房大多需一次性付全款,对于一般购房者其实是一道门槛。从去年开始,市区部分银行也专门推出此类房源的按揭贷款。

  据了解,对于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买卖双方可以办理委托公证,然后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书、定位单和结算单等资料,可以在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然后办理按揭贷款。但随着银行信贷收紧,有些银行已经开始收紧了安置房贷款业务,目前工商银行南站营业厅以及农业银行等指定银行还有相关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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