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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意义远在"拆"之上
www.110.com 2010-08-25 15:09

 南部商务区11号地块上的两家“钉子户”的存在,拷问着我区各级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不但鲍家村村民在观望,新城区范围内被拆或待拆的村民也在观望,这件事该如何画上句号。

  鄞州新城是一座“拆”出来的新城,可以说,新城区范围内绝大多数的原住户都有着极强的大局观和前瞻力,正是因为他们的无私配合和奉献,才有了一座现代化新城的拔地而起。然而,计某、鲍某漫天要价事件的出现,严重阻扰了新城区的建设进程。

  上世纪80年代末期,原籍象山的计某来到鄞州,在钟公庙庙堰村短暂居住后,随后来到了鲍家村,并成了种粮大户。“那时的他很勤劳,起早摸黑,空闲时还做些糖进行售卖。”有村民说。

  虽然计某是个外来户,但村里并没有把其他当成外人。村里给他批了地基,让其在鲍家村安家落户,并数次动员他加入村经济合作社,但计某并未答应入社。此后不久,邻村有地被征用,村里的合作社社员都领到了一笔可观的补偿费。获悉此事后,计某开始向村里强烈要求入社,但遭到村里社员和村民代表的反对。后经村里多方做工作,村民才同意计某缴纳应缴的股金后入社。但计某没有缴纳股金,却要享受社员待遇。如今,在计某提出的拆迁条件中,有一条是享受社员待遇。

  2004年,鲍家村开始整体拆迁,到2006年底,98%的村民签订了调产安置协议,并陆续搬进了南裕新村,但计某和鲍某从拆迁一开始就予以抵制。

  为了做通计某、鲍某的思想工作,新城区拆迁办、区法院等部门工作人员曾屡次到他们家里进行协商,但工作人员的诚心没有打动两人。如今,计某和鲍某的房子在一块待建的空地上,很是显眼。

  前天,记者专程到南裕新村进行了采访。不少村民告诉记者,拆迁之初,想到要离开自己的世居之地,大家都曾有些舍不得。但是如今,他们已经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

  计某的漫天要价事件现已成了鲍家村村民的议论热点,计某开出的拆迁条件也被村民所熟知。鲍大伯被拆的房子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最后在南裕新村的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202平方米。对于计某提出的6套90档面积的安置条件,鲍大伯感到不可思议。

  新城区的拆迁一直坚持“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这也是多年来新城区拆迁工作能稳步推进的主要原因。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计某、鲍某的漫天要价能如愿,这不仅是对“公共政策”的极大挑衅,对政策公平性的极大讽刺,而且也是对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对所有已经完成拆迁安置的群众的一种极大的不公。

  因此,从长远来看,对两家“钉子户”的强制拆迁,其意义已远在一个“拆”字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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