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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宁波市房屋拆迁新政策
www.110.com 2010-09-03 15:01

今年是宁波城市建设史上拆迁规模最大的一年,这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拆迁新政,也同步开始全面推行。2010宁波市房屋拆迁新政策有何变化,2010宁波市房屋拆迁新政策有哪些新规定,专家为您解读2010宁波市房屋拆迁新政策。

    城市房屋拆迁新政策今年全面推行

  拆迁补偿标准比以前有较大幅度提高 提前搬迁有奖励,拆迁后新购房可免交契税

  城市拆迁,是城市建设重要的基础。但在当前,拆迁被称作是“天下第一难”,已成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突出的瓶颈制约。

  要破解这道难题、突破这个瓶颈,拆迁政策尤其是有关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无疑是一个关键。在去年11月底,宁波市修订出台两份重要的拆迁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区城市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之前,宁波的城市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已经施行了将近5年时间。其间,随着市场房价的不断上涨,老的拆迁政策已经出现了一些不完善之处。由此,新拆迁政策顺势而出。

  此次拆迁新政,就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诸多问题,一一作了新的明确。其中,有关住宅房和非住宅房各自的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搬迁奖励和拆迁补贴标准、调产安置的方式、困难群众的低限保障力度、拆迁后新购房屋的税收优惠等内容,最直接地关涉到了拆迁户的切身利益。

  今年是宁波城市建设史上拆迁规模最大的一年,这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拆迁新政,也同步开始全面推行。

  补偿标准按市场价从高计

  原先,我市城市住宅拆迁的补偿方式,通常被称作“三种价格、四种补偿方式”,即按基准价评估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按市场价评估实行货币补偿、按直接安置结算价实行产权调换。新的拆迁政策对此作了简化,规定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按市场评估价格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以充分体现市场化补偿原则。

  具体而言,被拆迁住宅用房的市场评估价,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其中,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按下述二个价格从高确定:(1)核发拆迁许可证之月与被拆迁房屋同类地段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2)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三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的价格。

  新政策对“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作了明确。海曙、江东、江北区(慈城镇、洪塘和庄桥街道除外)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以市价格、国土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测定公布的价格为准,其他各区(包括慈城镇、洪塘和庄桥街道)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以当地价格、国土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测定公布的价格为准,其他各区因市场等原因无法测定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以各区政府(管委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作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

  为鼓励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拆迁新政规定,被拆迁当事人如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按评估金额再增加10%的拆迁补偿资金。同时,为解决评估后成套住房与非成套住房市场价格差距不大的实际情况,促进成套住房的拆迁,拆迁新政还规定,对成套住宅用房的被拆迁当事人,按评估金额的10%计发成套住房补贴费。

  调产安置

  体现以人为本

  近年来,由于宏观调控和从紧的土地政策,市区的安置房建设地段日趋偏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拆迁户的搬迁积极性,已成为阻碍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充分保障被拆迁人利益,加快推进拆迁工作,此次拆迁新政提出了“就近安置、多元选择”的理念。

  按照新规定,拆迁人应当为被拆迁人提供同区不超过二个地段等级的就近安置用房;如被拆迁人同意或因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则可提供其他地段的安置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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