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废除(2)
www.110.com 2010-07-03 16:20
■2007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其中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这一法律修正案的授权,国务院法制办已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纳入了修改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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