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拆迁与诉讼
www.110.com 2010-07-05 09:14
//www.chinacqf.com/News/Show.asp?id=225《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本条是关于政府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含义是:
1、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
2、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
3、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时候,由市、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者拆迁。
为更好地执行这项法规,建设部[2003]252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7至23条和建设部[2005]200号《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14、15、17条均作了具体规定,概括起来,必须依法强拆。
被拆迁人认为行政强制拆迁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或程序违法的,行政机关在裁决书未生效时就强制拆迁的,当然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如裁决书已生效,对执行行为能否提起诉讼争议很大,各法院做法不统一,我认为应该可以,特别是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违法执行的。
- 上一篇:行政强制拆迁案
- 下一篇:论房屋强制拆迁诉讼“不停止执行”
相关文章
- ·强制拆迁行政诉讼案
- ·拆迁行政强制执行复议案
-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
- ·南通市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实施办法
- ·泰州市市区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暂行规定
-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规定
- ·强制拆迁应从行政转向司法
-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异同
-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与公证
- ·行政强制拆迁执行应遵守法定程序
-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问题探讨
- ·由不服拆迁安置裁决看行政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
- ·房屋强制拆迁的行政法规与规章明显违宪、违法
- ·论申请行政强制执行诉讼程序的设立
- ·什么是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特点
-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 ·土地储备中心能否成为拆迁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 ·由不服拆迁安置裁决看行政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