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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强制拆迁 房主被强拖大街
www.110.com 2010-07-05 09:05

  “我的家啊!”50岁的海卫东怀抱着几件家什,瘫坐在断壁残垣前喃喃自语。老人住在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村城郊村,5月19日,几百名“身份不明”男子闯入家中,随后开始拆房子。海卫东在外面听说后还没有走到家,就看到一台挖掘机霸道地冲过去,逐渐靠近自家的房子。

  “拆除”工作从5月19日9时45分左右开始,到5月19日10时30分左右结束。几位房主被保安拦截在自己的家门外,欲哭无泪地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在铲车、挖掘机的轰隆声中倒塌,沦为一片废墟。家里的物品家具被保安一一扔出……

  这是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村城郊村改造中出现的一幕。

  2009年5月19日上午,几百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闯进海卫东家,在没有出示任何执法手续的情况下,翻入院子里用撬杠将大门撬开,然后将装有防盗门的楼房门也撬开,铲车直接进入,将两层楼房强行拆除。除了部分及时搬出的家具外,其它的东西全部被砸在废墟中。失去房子的房主只好流落街头,痛苦不堪。

  无家可归的村民海卫东称,村委会滥用公权,强行拆除其合法房屋,粗暴对待拆迁户。在拆迁中,用暴力方式将其合法房屋及家庭财产顷刻化为乌有,致使其倾家荡产.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居所。这既不符合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出,土地流转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也违反了07年通过的《物权法》。

  通过相关调查,此举乃干河村村委会和干河陈开源集团连手所为。干河村村委会拆迁手续不全,程序不合法,行为野蛮,仅仅以村委会名义在5月15日向被拆迁户海卫东口头说明,在提出赔偿价为一平米420元的不平等条约下,让海卫东立刻配合拆迁,否则进行强制拆除。强行拆迁的前一天下午,也就是5月18日,海卫东去找村委会主任刘小军,刘说赔偿制度是村委会制定的,必须这样拆除。于是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发生了5月19日上午强制拆除的事件。

  在拆除的时候 ,被拆迁户海卫东向漯河市本地媒体反映情况,希望可以通过新闻媒介伸张正义。但可惜的是,据大河报驻漯河站负责人刘广超说,这样的事情我们不报导….

  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不报导呢?在干河陈城郊村改造中这样的强拆事件实在是太多了,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告状告不赢,又担心村委会的打击报复。以致整个漯河地区的新闻媒体只要听说是干河陈村开源集团强制拆迁,基本上都是拒绝报导。

  海卫东的这幢小屋,是2002年盖好的,花了19万钱,是他们一家一辈子的心血。在村里,有许许多多个这样的海卫东和他们的家。农民耕地种田,日晒雨淋,为的就是能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而今,这些个曾经的幸福小家,留下的只有怨恨和泪水。

  被拆迁户海卫东表示,我没有提出过分要求,我只是要享有与其它村民一样公平公正的待遇。

  事实上,这次事件完全是一个刑事问题。野蛮拆迁的开发商至少涉嫌两个罪名: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查证具体名称)。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刑事问题,我们的执法部门却视而不见。

  村委会凭什么公然拆毁老人赖以生存的家园?他们为谋取利益,勾结不法商人,明目张胆,公然违反宪法,打着政府的旗号,侵犯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暴力殴打村民至重伤,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土地是国家的,房产是公民的,如果征地拆迁是为国为民,我们都愿意为国家出力,为政府分忧。然而,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以暴力侵占土地,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政府工作要依法行政,要按规章制度,法定程序办事,然而此次拆迁行为中,各级政府没有任何人与我们任何村民进行谈话协商,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讨论,更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在程序上严重违法。拆迁应是法律规定的司法行为,由法院裁定并监督执行,而此次拆迁中执法人员居然是城管,保安及一批社会地痞流氓,拆迁主体也违反法律。

  此次拆迁活动是超越取权,违法行政,暴力害民,侵犯人权的典型违法违宪行为:拆迁主体违法,拆迁程序违法,拆迁行为违法。在民主社会,法治社会,施行的残暴行为令人发指,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维护宪法与法律尊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在此恳请上级领导体恤民生,垂问下情,惩办腐败官员,打击违法暴徒,救救我们走投无路的可怜百姓吧!

  国家要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在政策上支持农村,可在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村,当地政府在没有任何正规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迁,致使大批农民无家可归,流离失所。这那里谈得上是和谐社会?怎谈得上是科学发展观呢?

  恳请社会媒体对此事关注!

  海卫东联系电话:13303950566 13613950366

  详细情况及后续报道将陆续刊张贴在各大媒体论坛上,望广大网友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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