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责任,工商银行江苏宿迁分行结合当地实际,加强与专业担保机构的业务沟通,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切实规避法律风险。
一、实行保证金统一专户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合作担保机构均需在我行开立贷款保证金专户,用作贷款担保的保证金原则上均需存入贷款保证金专户,特殊情况,经市分行同意,可将部分保证金存入担保机构定期账户,但转入定期账户的保证金额度最多不超过担保机构存入我行保证金总额的80%,各经办行、部对转入单位定期账户的贷款保证金要实施有效监管并予以冻结,同时我行切实规避法律风险,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又与各专业担保公司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
二、严格贷款保证金使用监督。一方面,督促各行、部负责保证金账户(包括保证金专户及定期账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管台账,按旬向市行信贷管理分部报送保证金账户余额及在本行担保贷款余额;另一方面,由信贷管理部负责对担保机构担保额度(单笔额度、总额)的进行控制,并按月对辖区内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情况和违约情况进行通报。
三、建立保证金有效补充机制。要求各经办行、部及时了解相关担保公司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担保代偿等情况,督促担保公司对担保基金建立明确的资金补充机制,及时补充贷款保证金,如合作担保公司因代偿或业务发展导致保证金余额不足(担保贷款余额>保证金余额*核准的放大倍数),经办行、部应及时通知相关担保公司,并督促其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对未按要求补充保证金的担保公司,视担保情况,采取暂停业务合作、逐步压缩担保数额等处罚措施,对担保能力不足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担保公司,将及时中止业务合作,并列入退出名单。
四、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为明确管理责任,根据合作担保机构账户开立情况及业务经营范围,明确经办行对各担保公司管理,各县支行负责辖内签约担保公司的日常管理、贷款保证金账户的监管及业务沟通和和协调。
五、加强与合作担保公司的沟通。要求各经办行、部加强与相关合作担保公司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宣传与解释工作,并督促担保公司按我行要求规范贷款保证金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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