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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可建信用担保公司拉长融资杠杆
www.110.com 2010-07-13 15:50

  “

  那时候,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江西鑫达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浩1998年开始创业,企业刚起步时,总是因为融资难而痛失不少商机。

  2002年,三星公司找到张浩的公司希望他们能做三星在江西省的总代理,但要求首期须打款100万元。

  销售渠道、营销思路,这些张浩都有,却因为没有固定资产抵押,而未获得银行贷款。“银行的规定是,只有像房产、汽车这样的抵押物才可以提供贷款。”他说。

  近日,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给了“张浩们”很大的信心。

  信用担保公司杠杆效应

  张浩的困境在2004年有了转机,“六年前,我第一次在银行的介绍下了解到了担保公司。”后者通过严格审查的实物质押方式,帮助他的公司从银行获得了第一笔100万元的贷款,解决了燃眉之急。

  此后通过这种方式,银行不断提高对这家企业的授信额度,现在已经达到了2000万元。“我的商贸企业因此越做越大,今年销售额已达到6000多万元,销售渠道覆盖江西几乎所有的县和1/3乡镇。”张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但这样的成功案例不具有普遍意义。南昌市担保行业协会会长祝海丰曾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在江西得到担保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数目不到5%。

  他表示,通过支持民营担保行业,会扩大中小企业的受惠面,大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新36条”明确,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祝海丰解释说,这将有助于大大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额度。首先,以某个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例,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只能担保不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贷款数额,以后则可能担保一两亿元的资金。

  其次,由于政策鼓励,有望成立更多的担保公司,帮助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

  “由于担保公司的增多,银行也会越来越多地介入中小企业业务。”他说,此外,民营资本如果参股一些银行,将使银行资本更具活力,在现有大客户业务相对饱和的情况下,更多地介入更加细分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新36条”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

  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更需要配套举措。

  “曾经一家很好的超市,就因为夫妻吵架倒闭了,我们付出很大成本,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政府补贴,担保行业很难长久发展。”祝海丰说。

  “打包商圈”融资

  “各类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这也是“新36条”中明确的。

  而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调研发现,商圈和供应链可以作为政策扶持的融资突破口。

  在日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召开的“商圈和供应链融资研讨会”上,记者了解到,单个小型商贸企业不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但如果将类似于义乌小商品市场这样聚集于一定地域内的商品交易市场和商贸服务聚集区整体打包。就能规避单个企业不可控风险这一问题,提供更为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发展商贸企业集群融资,有助于增强融资能力。商务部调研发现,由于拥有相对完善的管理和担保体系的商品交易市场,截至 2010年3月,浙江杭州湾钢贸城已帮助200多家入驻企业获得担保融资累计超过30亿元。他们的方法是,商圈管委会或管理公司对入驻的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组织筛选,再通过担保公司或商圈管理公司担保为其获取银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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