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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让民营老板做点大事
www.110.com 2010-07-13 15:50

  最近到南方某省采访,与几位民营企业家座谈,说起经济形势,大家普遍认为“转暖”、“市场上行”、“4万亿有效果”;谈及自家状况,却纷纷大倒苦水。

  一位老板说:“项目难找。”他原先做出口代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外需锐减,出口被迫暂停,决定改行做实业,可几个月下来,竟找不到合适项目:“国家大规模投资道路、交通、城市建设,新项目一个接一个,我也想参与,可是因为‘身份问题’,都被拒之门外,哪还有我的投资空间?!”

  另一位老板说:“融资无门。”他搞蔬菜加工,生产脱水蔬菜出口欧洲、日本。近来市场回暖,需求大增,可流动资金短缺,增加产能有难度;向银行贷款,要付给担保公司3%的担保费,还需要抵押,由于企业本身已有贷款,“该抵押的已经抵押了,再去申请,银行理都不理。”

  扩内需,保增长,中央定下4万亿元大单,随后,各地陆续提出18万亿元的庞大投资盘子。实现这一计划,要靠政府投资,更要靠社会资本响应。为了拉动民间投资,有的地方出台了一些新政,比如,放宽准入大门,允许民间资本进军能源、交通等行业和领域。

  这些政策产生了积极效果,但“政府投资热、民间投资冷”的局面并未改观。今年上半年,四川等一些省市民间投资占社会投资的比例尚不及去年同期水平;广东1—8月民营经济投资仅增长4.7%,远低于国有经济62.9%的投资增速。

  民间投资不旺,原因很多。仅在温州,估计民间资本就逾8000亿元。大量的民间资金难以盘活,一方面是因为政策门槛仍在,民营资本多局限在竞争激烈、利润不高的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等领域,主动投资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分散,不成规模,融资成本高,难从银行贷到充足的款项,做不成“大事”。就全国看,国家鼓励民间投资,需要有一套切实、具体、可行的措施,放开、放宽、激活民间资金依然“路漫漫”。

  拉动民间投资,需要继续为其“开绿灯”、“降成本”。一是通过体制改革,降低投资门槛,进一步开放电信、金融、石油、铁路等垄断性较高的领域,给民间资本更大的舞台。二是改革民间投资的投融资方式,减小融资难度。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政府可以采用财政贴息或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允许民营资本控股等方式,提高投资的安全感和吸引力。比如,前些年浙江宁波兴建杭州湾跨海大桥,需118亿元资金,市政府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吸收了17家民企参与,占整个投资的50.26%,实现了控股。大桥很快建成,缩短了地理距离,促进了经济发展。

  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互为补充,在4万亿计划的不断充实和完善中,加大民间投资比例,不仅是保增长的需要,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民间资本从来不乏投资冲动,惟所期盼的是与国有资本拥有同等地位。只有越来越丰富的民间资本能够自主、自愿、平等地投入到经济社会建设上来,我们的发展才会走上长期向好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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